
暴雨看海?乐山说NO!8月4日,乐山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乐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川观新闻了解到,乐山首创规划双控、全周期管理、柔性豁免清单等措施,打造一座会“呼吸”的韧劲城市。
该《条例》已于8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乐山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正式步入法治化轨道。

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条例》历时两年制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160余条,进行了十余轮修改,经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获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乐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军介绍,《条例》积极回应了市民对解决城市内涝(特别是竹公溪沿线)等突出问题的迫切期盼,并为乐山作为省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提供法治支撑。
《条例》不分章节,共26条,构建了完整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法治框架。在规划引领与刚性管控方面,住建部门牵头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经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人大报告。规划注重保护乐山特色自然与文化遗产,强调与国土空间等规划衔接融合,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刚性指标。
《条例》强调分区施策、统筹推进的建设路径:城市新建区域需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已建成区域应强化整体治理,因地制宜有序推进;老旧城区则结合城市更新、内涝防治、雨污分流等工程,重点解决内涝、黑臭水体等突出问题。《条例》特别规定,主城区要以竹公溪沿线为核心,打造生态海绵示范带。

海绵城市建设实景
乐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机关党委书记朱正介绍,完善的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是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必要前置条件。《条例》从顶层设计完善、规划条件下达两个方面完善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强化立项规划源头管控。
为确保海绵设施功能完善、效能持久,《条例》规定“规划—建设—运维”全周期管理。乐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石金山介绍,海绵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移交。立项、规划审批、建设施工到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等五个环节,均需明确各环节主体责任,做到全程监管。
《条例》的施行,是乐山市落实国家韧性城市战略的关键一步。乐山市司法局副局长李琦在发布会上表示,司法系统已构筑起“普法+审查+监督”完整链条,将把《条例》21项管理事项“清单化”,建设纠纷行政复议速办,提升司法服务效能。 (代玉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