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试点 乐山高新区获批为第二批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单位

2021-12-14 20:47:1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曾小清

近日,科技部火炬中心发布了《关于同意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46家国家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意批复46家国家高新区为第二批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单位,乐山国家高新区成功获批。

“企业创新积分制”指的是一种非财政、非金融、定量化、精准化评价企业创新情况的探索性政策工具,是国家高新区建立企业科技信用体系的有效手段,也是我国在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上的一种探索。

“乐山高新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落实火炬中心关于企业创新积分制先行先试的相关要求,促进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乐山高新区科技局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充分考虑企业发展阶段和乐山高新区企业发展特点,设计体系化、差异化、定量化创新积分评价指标体系,盘活各类企业发展数据资源,依托信息化平台模块,开展企业创新积分试点工作。

下一步,乐山高新区将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的批复意见,加速推动方案的落地实施。通过联动区内各项政策措施,调动市场化力量关注创新积分制,吸引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培育一批研发能力强、成长潜力大、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高成长创新型企业,高效推动创新型产业集群构建,为建设一流高科技园区提供动力支撑,为创新积分制全面推广提供“乐山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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