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乐山讯 (牛萍) 4 月 22 日,乐山市教育局正式公布 2025 年乐山市民办小学初中招生政策,涵盖招生对象、报名流程、日程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为家长们提供清晰的指引。
明确招生对象范围
在招生对象方面,民办小学新生招收对象为具有乐山市户籍、居住证或住房,年满 6 周岁(2019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含当日),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并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民办初中新生招收对象则是具有乐山市户籍、学籍、居住证或住房,且有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 2025 届小学毕业生。
民办学校优先满足所在县(市、区)学生的入学需求。经县(市、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招收本市户籍、本市学籍、来乐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但严禁在乐山市外招生。此外,港澳台同胞、华侨、进藏干部职工、烈士、公安英模、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乐山市高层次人才、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和乐山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等,其子女申请就读民办学校时,参照公办学校优待政策执行。
规范招生办法
网上学位申请。需要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在 5 月 11 日上午 9 点至 5 月 15 日下午 6 点期间,登录 “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简称 “全省招生系统”)进行网上学位申请。
分批次录取。根据民办学校所处的县(市、区),结合适龄儿童户籍、学籍、居住证及住房等条件,实行分批次录取。小学分三批次录取:第一批次录取本县(市、区)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第二批次录取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的居住证或住房在本县(市、区)城区范围内的;第三批次录取户籍或居住条件等不符合第一、二批次要求,为乐山市内县(市、区)外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在乐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分为四批次录取:第一批次录取对口直升的民办小学毕业生;第二批次录取适龄儿童户籍或小学学籍在本县(市、区)范围内的;第三批次录取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的居住证或住房在本县(市、区)城区范围内的;第四批次录取户籍或居住条件等不符合第二、三批次要求,为乐山市内县(市、区)外户籍或学籍的适龄儿童,或在乐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
录取方式。在录取方式上,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民办学校将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分批次依次录取。每一批次中,若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将全部录取并启用下一批次招生;若该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则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电脑随机录取。前一批次录取达到学校招生计划数后,不再进行下一批次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和未报名注册所空出的学位,由民办学校自行补录,时间为 6 月 7 日至 9 日。补录名单需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市直管学校则直接报市教育局。若民办学校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将不再招生。电脑随机录取采用 “全省招生系统” 离线摇号模式,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录取程序鉴定、公开录取等过程将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公证处全程公证监督,确保录取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附招生日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