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质量明显提升

2021-11-19 09:28:27来源:乐山日报编辑:曾小清

初冬时节,乐山三江汇流处,迁徙来乐过冬的红嘴鸥成群结队地飞翔、嬉戏,构成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面。

这是乐山市良好生态环境的一个缩影。五年来,乐山市依法治污、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散乱污”企业全面整改提升,乐山主城区年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从256天提升至319天,空气质量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六年居全省第2位。

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岷江、青衣江、大渡河干流考核断面水质全部为优,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通过验收。

森林覆盖率从56.3%提高到60.8%,嘉州绿心公园成为乐山又一张城市生态名片,峨眉山市、金口河区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近年来,乐山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创新出台《乐山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十二条措施》,高位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狠抓问题整改,实施市领导挂牌督办,推行“四色四书”问题整改机制,制度化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强化科技支撑,全市污染源信息实现“一张图”“一套数”管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研究完成3个批次35项成果产出应用,乐山市(五通桥)盐磷循环产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一厂一策”治理试点工作通过生态环境部验收。

夯实法治保障,先后出台《乐山市中心城区绿心保护条例》《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峨眉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5部地方性法规,以法制力量守护青山碧水蓝天。

探索全民参与环保监督机制,常态化开设“环保曝光台”“心连心服务热线”,形成生态环境问题搜索、曝光、办理、反馈、评估、销号的全链条机制,“环保曝光台”做法在全国推广。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这些年来,我明显感受到乐山的生态环境质量越来越好。”市民李华有感而发:“蓝天白云已成为了新常态,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显著,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基本杜绝,生态环境保护深入人心。”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的背后,是五年来乐山市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精细治理,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减排、压煤、抑尘、治车、拉秸”五大工程,全市大中型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清洁能源或超低排放改造,水泥行业生产线全面完成低氮燃烧改造,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比例分别达到29.7%、20.1%。

水岸同治,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坚持“治污水、消黑水、保饮水”,投入10亿元深度治理含磷工业废水、28亿元整治市县两级饮用水水源地,有效整治小流域入河排污口近500个,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0座,整治“散乱污”企业3400余户,茫溪河、泥溪河、磨池河等小流域污染治理成效明显。

源头防控,打好净土保卫战。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心、医疗废物处置二期、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全市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能力分别提升至2597吨/日、15吨/日、4万吨/年。完成3506个农用地点位和231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全市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

推动全面绿色转型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让优美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

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深化“绿秀嘉州”行动,全面推行林长制,不断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大力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治、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修复治理矿山61.28公顷。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持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4.5:41.1:44.4,实现由“二三一”向“三二一”结构转变。严格环境准入把关,提升环评审批质效,严控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盲目上马。

扎实推进节能降碳。有序开发利用清洁能源,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新增水电装机85万千瓦,煤品燃料消费比重下降13%,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比重上升13.8%。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抓好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低碳发展,市民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显著增强。

久久为功,驰而不息。面向未来,乐山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世代工程”抓下去,奋力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新境界,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乐山家园更加美丽宜人。(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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