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2119起 乐山交警发布机动车“未让行”标准

2021-09-15 17:08:3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曾小清

四川在线乐山讯 (代玉巍 潘慧敏)  礼让斑马线,持续进行时。为进一步提高广大驾驶员的文明意识,提醒司机及时减速,礼让行人,目前乐山市交警支队已经在城区道路中心隔离区域绿化隔离带等区域安装了“文明礼让 为你点赞”交警卡通人形立牌,劝导驾驶员礼让行人。据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人员介绍道,8月27日至9月14日,乐山市共查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共2119起。

从数据上看,在未设置红绿灯的路口,如柏杨中路、嘉兴路路口和凤凰路南段、白云街路口,车流量、人流量较大,而有少量机动车在其他车辆停车让行、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仍不愿礼让,甚至不减速,从行人面前驶过。对于设有红绿灯的路口,如柏杨西路、朝霞路路口,车辆、行人按信号灯指示通行,但因右转车辆不受红灯限制,部分机动车在行人按绿灯正常通过斑马线时,非但不让行,还鸣喇叭提醒行人避让。接下来,乐山交警将针对这些重点路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同时乐山交警发布机动车“未让行”的界定标准,其中明确规定,机动车主动停车让行,但行人示意机动车先行的;行人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是中途倒退、折返的;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都不宜认定为机动车“未让行”。对于机动车未让行的行为,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处置,即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记3分,罚款50元;遇行人正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记3分,罚款50元;行经没有交通信号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记3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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