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警方火速解救:刚出生两天的云南婴儿被拐卖到小凉山 

2020-07-15 15:32:3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高懿

四川在线乐山讯(记者 叶海燕)  7月11日,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的王华(化名)和他的妻子徐云(化名)在警方的陪同下,驱车九百余公里飞奔到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找回了自己还未满月的孩子。

警方救出被拐婴儿

还在襁褓中的男婴豪豪(化名),经历了人生第一次惊险的“旅行”:出生仅仅两天,便被人从维西县人民医院偷走,跨省辗转被卖到峨边。

不孕夫妻愿出5万领养孩子,90后小伙起歹心

张某某,男,34岁,峨边县人,曾在维西县务工。他的表弟罗某(男,28岁,峨边县人)和妻子因婚后长期不孕,想要领养小孩,便找到张某某帮忙。

张某某想到了曾经一起在维西县务工的工友——26岁的李某某,称罗某夫妻愿意出领养费,看看当地是否有人送养孩子。李某某称自己可以联系到愿意送养小孩的夫妻,并与罗某夫妻商定了“领养费”为5万余元。

而实际上,李某某并没有领养小孩的“渠道”。但想到事成之后能够拿到5万余元的领养费,他便动了“歪念头”:到医院偷新生儿。

7月5日,李某某来到维西县人民医院,看到了襁褓中的男婴豪豪,他便找个机会偷偷抱走了。

李某某迅速落网,男婴已被卖到峨边

孩子不见了,王华(化名)和他的妻子徐云(化名)心急如焚,赶紧报警。经过调查,维西警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7月8日凌晨,警方展开抓捕行动,李某某落网。

根据李某某交代,在医院偷走孩子后,他立即电话联系了张某某,谎称有一对年轻情侣未婚生育了一名男婴,无法养育,想要将孩子送养。张某某立即联系罗某夫妇,开着小车一起去接孩子,双方在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见面。同时,李某某也供述了“中间人”张某某的信息:张某某为峨边县人,常住成都市新津区。

民警分析研判案情

7月8日,峨边县公安局收到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警方的协查通报:当地警方正在侦查一起拐卖儿童案件,通过侦查发现男婴已经被卖到了峨边县境内。刑侦大队在收到通报之后立即开展侦查工作。

峨边警方全力侦查,24小时解救婴儿

峨边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围绕“中间人”张某某展开调查后发现,张某某的妻子刘某名下有一辆小汽车,于近日内到过峨边县。经过对车辆轨迹的追踪,民警发现该车于7月5日早晨从乐山市市中区经凉山州西昌市到达攀枝花,7月6日该车辆从攀枝花返回,途经峨边县时有乘客下车,随后车辆返回新津。民警通过比对后确定,该车辆驾驶员就是张某某,副驾驶乘客为罗某。

经过分析,男婴最后被罗某抱走的可能性极大。峨边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对罗某展开摸排调查。通过连夜的摸排调查,民警确定罗某家中“多”出了一名男婴。

7月9日上午,峨边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与维西县民警直奔罗某家中,罗某妻子王某某正抱着男婴坐在卧室里。

“当我们把罗某和他老婆带走的时候,夫妻二人仍然不相信孩子是被偷来的,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夫妻二人说,因婚后长期不孕,于是有了领养小孩的想法。但达不到规定的领养条件,所以便想通过民间领养的方式领养一名小孩。”峨边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李世平说。

与孩子重逢,王华(化名)和他的妻子徐云(化名)激动不已

7月9日晚上,迫于压力,身在成都的张某某赶回峨边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目前,张某某、罗某、王某某三名犯罪嫌疑人已移交云南纳西警方。

7月11日,当王华(化名)和他的妻子徐云(化名)这对年轻的父母再次看到自己的孩子,紧紧地抱住泪流满面。经过了跨越千里的惊险“旅行”,孩子回到了父母亲的怀抱。 (峨边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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