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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www.scol.com.cn  (2017-12-25 10:11:46)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刘若辰记者 余建军  

四川在线乐山讯(记者 余建军)  日前,记者从乐山市环保局获悉,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已发出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根据环境监测和气象部门会商研判,预测12月24日起乐山市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出现连续性区域污染。根据《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决定从12月24日0:00时起将12月18日0:00时启动的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预案及时启动Ⅱ级响应措施。通知发布了公众健康提示信息和倡导性污染减排措施以及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公众健康提示信息和倡导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强烈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强烈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取消户外活动。

4、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5、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倡导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绿色出行,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使用电动汽车、自行车,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

2、倡导绿色生活,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建议冬季空调温度不高于20℃。

3、倡导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重污染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二、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所有建设工地必须采取湿法作业和喷淋、冲洗、洒水等措施有效除尘,未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百分之百”措施,或监测数据明显高于周边子站监测数据的工地停止施工。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建筑拆除作业;除应急抢险和重大民生工程外,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商品混凝土的拌和、运输。〔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委,各县(市、区)〕

(二)涉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错峰,采取降低生产负荷、限停产、加强污染治理措施等,减少污染物排放。“散乱污”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未完成清洁能源改造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停产停工停业,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全部停产。同时,在强制性污染减排基数的基础上,“三区两县一市”企业减少不低于7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其他区县企业减少不低于5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并尽量错峰生产,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行。市经信委、各县(市、区)要按照预案要求督促各企业严格按照“一厂一策”落实各项大气污染减排措施。〔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

(三)未按规定密闭的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在中心城区建成区内上路行驶,国二排放标准及以下汽油车、国三排放标准以下的柴油车禁止上路行驶,大型货车、农用车禁止进入建成区。〔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委、市水务局,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

(四)中心城区及城郊结合部道路及行道树、绿化带每天至少进行4次全面冲洗除尘,保证无明显浮尘积土淤泥。〔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峨眉山市、夹江县、井研县〕

(五)所有企业对露天堆放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

(六)加大公共交通运输保障力度,增加公交运输车辆频次,延长营运时间,中心城区免除公交乘车费用。〔责任单位:市交委,各县(市、区)〕

(七)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全市各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50%的机动车暂停上路行驶。〔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

(八)增加重点企业、各类工地、露天烧烤等巡查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道路交通管控和执法检查,强化环境监测和执法检查,从严从快查处不按规定落实应急措施及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委、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各县(市、区)〕

(九)在具备气象条件前提下,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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