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举措护航“食安嘉州”

2023-04-03 10:04:09来源:乐山日报编辑:曾小清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3月31日,从乐山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为服务保障乐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擦亮“中国特色美食地标城市”金字招牌,该院决定开展“食安嘉州”专项活动,深化八项举措能动履行检察职责护航食品安全、维护人民利益。

严惩食品违法犯罪 护航“舌尖上的安全”

按照乐山市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开展“食安嘉州”专项活动落实服务保障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八项措施》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该院将对食品领域的违法犯罪商家,从快批捕、起诉,形成强大法律威慑,同时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效和执法公信力。该院将加强对案件移送处理、证据收集使用、强制措施适用、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监督,确保及时有效打击犯罪、严格依法办理案件。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准确适用从业禁止、终身禁业、纳入黑名单等“资格罚”,确保处罚到人。健全食品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明确食品领域犯罪构成要件、移送基本要求,统一证据标准,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

开展预防性公益诉讼 护航社会公共利益

《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独特职能作用,在农村地区、校园周边、网络餐饮、“三小”等食品安全领域开展预防性专项监督,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坚持将诉前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的办案理念,综合运用磋商、提出检察建议、召开听证会、提起诉讼、跟进监督“回头看”等方式督促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动公益损害问题得到切实解决。经诉前程序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职或者相关社会组织没有提起诉讼的,坚决提起公益诉讼,努力实现起诉一件警示一片的效果。

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 护航消费者权益

《方案》强调,要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补偿、惩罚、威慑等复合功能,最大程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准确适用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根据案件不同情形依法提起三倍或十倍惩罚性赔偿金,让黑心商家既承担刑事责任又承担惩罚性的民事责任。以开展最高检“消费惩罚性赔偿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应用理论课题研究为契机,坚持还利于民,探索将执行到位的惩罚性赔偿金按照比例返还受害消费者,使案件中的公平正义让群众真正“看得见、摸得着、拿的到”。探索建立食品领域公益专项基金,专门用于食品领域公益事业、因食品安全造成的公益受损补偿、其他食品隐患等方面。

加强知识产权检察 护航嘉州美食名片

《方案》强化了对食品领域知识产权的重视,要求组建知识产权办公室,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对列入乐山本地食品领域知名商标品牌保护现状开展摸排,帮助商家规范日常商标使用和管理,及时提供法律风险预警提示。统筹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知识产权案件开展“一案九查”,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司法和行政执法联动,深化地理标志品牌商标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双轨制协同推进。

助推堵漏建制工作 护航安全治理源头

《方案》要求结合发案规律开展信息调研,针对易引发犯罪的基础性、普遍性、源头性问题加强研究,探索从源头上建立防范“危害食品安全”和“制假售假”的综合治理机制。注重从食品安全领域的个案到类案的拓展,抓源治本、以点带面,促成问题系统性整改,解决食品领域社会治理难题,提升监督效果。结合执法办案帮助堵漏建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有关行政执法或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帮助相关单位健全制度,补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短板和弱项。

探索开展数字检察 护航系统性治理

《方案》要求以智慧检务建设为契机,探索运用大数据技术整合处理公检法和行政执法机关数据,构建食品行政执法和检察数据共享模式,与有关单位建立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打造区域食品领域执法和检察数据库,解决食品领域数据孤岛难题。完善食品执法司法数据框架搭建规则,探索开发食品领域法律监督模型,融通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采集、比对、分析、碰撞、筛查等渠道,逐步实现在食品领域线索来源、案件办理、系统治理等方面法律监督全面智能化。

加强专门“智库”建设 护航办案水平提升

《方案》注重队伍人才建设,要求组建食品领域专门检察办案团队,提升专业化办案水平。注重发挥好“外脑”作用,积极构建食品领域的专门法律“智库”,为检察办案、决策参考、风险评估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安排聘请一定数量的食品领域专家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共同参与检察工作,实现专业优势互补。积极推动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开展食品领域执法司法同堂培训,提升检察人员在食品领域的执法司法的思维和能力。适时派员到食品监管部门开展岗位交流,强化实践锻炼,进一步优化检察人员队伍素质。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领域业务交流活动,提高检察人员办理食品领域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护航各方参与积极性

《方案》要求积极主动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充分利用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法律七进、讲座报告、电视报刊等平台和方式,突出宣传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乐山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安排部署、经验做法等,展示食品安全共治格局的氛围,提升创建工作知晓度。深入相关行业监管部门、重点企业开展法治宣传,促进相关企业、个人以及社会公众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营造出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对于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有较大影响食品领域检察案件,及时公开案件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探索与行政机关、人民法院联合评选发布食品领域典型案例,积极主动引领食品安全法治意识进步。   (甘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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