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碳汇修复”第一案宣判!3被告认购30吨碳汇用于替代性生态修复

2023-02-28 16:10:53来源:无限乐山编辑:曾小清

2月27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杨某某、吴某某、李某某自愿认购30吨林业碳汇用于替代性修复其造成的生态损害,成为乐山“碳汇修复”第一案。

2021年7月至8月,被告人杨某某购买了位于乐山市沙湾区踏水镇长坪村九组村民的五处林木。2022年3月,杨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单独或伙同被告人吴某某、李某某采伐林木并出售,共计76.72吨,非法获利39000元。经鉴定,三名被告人滥伐的林木蓄积为93.804立方米。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引入“双碳”修复理念,引导三名被告人自愿从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有限公司认购林业碳汇30吨,弥补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该笔VCU碳减排量由成都市绿色低碳发展协会集中注销,用于三人滥伐林木罪的替代性生态修复。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考虑到三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对其犯罪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有充分认识,并以认购碳汇的方式弥补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悔罪表现,具有酌定处罚情节。根据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表现,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杨某某、吴某某、李某某按照植被恢复实施方案对损害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或赔偿植被恢复费用,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知识链接——

什么是“碳汇”

关于“碳汇”,简而言之,就是从空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者机制。具体而言,“碳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复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物和土壤中,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或者机制。

法官讲法

乐山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刘平:该案是乐山市首例以认购碳汇方式替代性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案件,也是最高人民法院2月17日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后的首案。在审理过程中,我们发现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能够充分认识到其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通过向三名被告人解释碳汇等相关知识,被告人自愿购买了30吨碳汇,以弥补其造成的生态环境受损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这种方式既充分考虑了被告人履行生态修复责任的经济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又丰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履行方式,可以此为契机引导更多公众和单位积极践行碳达峰碳中和理念,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宋宇凡  乐山中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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