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防疫措施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绝大多数市民都很自觉,但仍有极个别人员对此置若罔闻。近日,峨眉山市公安局绥山派出所查处了2名违反防疫规定的人员。
据了解,峨眉山市绥山镇居民张某和妻子唐某从外省返回家中后,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需要居家隔离7天。社区工作人员循例上门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发现张某擅自外出,唐某知情不报。张某和唐某的行为已违反防疫规定,社区工作人员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接警后,绥山派出所民警责令2人必须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并要求2人于隔离期满后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罚。5月6日,张某和唐某隔离期满,民警依法对张某和唐某进行传唤,并对2人进行处罚。张某和唐某写下悔过书,表示今后一定会遵守防疫措施。(龚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