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开赌场非法获利上千万 24人获刑

2022-01-07 10:34:09来源:三江都市报编辑:曾小清

近日,犍为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王某、卓某川、杨某涛等24人开设赌场犯罪案,分别判处2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至二万元不等;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和供犯罪使用的作案工具依法予以追缴、没收。在24名被告人中,男性13名、女性11名,平均年龄30岁左右,他们在不满一年的时间里,通过手机APP开设赌场抽头渔利上千万元。

据了解,被告人王某、杨某涛、卓某川和胡某隆利用手机APP,通过邀请人员入群方式招揽赌客,以组织群成员在手机APP上通过“幺鸡麻将”“跑得快”“贰柒拾”等方式进行网络赌博,收取“房费”抽头渔利。为获取更大利益,被告人王某、杨某涛、卓某川和胡某隆招揽更多人员参与赌博,以人头费邀请被告人吴某娟、罗某燕、刘某涛、肖某义、郑某莎、唐某、黄某瑶、周某丽、胡某、许某琳、易某、吴某亦、万某来、廖某东、王某来、林某翔、车某华、王某松、丁某聪、杨某玲等人不断发展吸收赌客参与网络赌博。经审计,本案赌博团伙参赌人数1万余人,参赌资金1.8亿余元,抽头渔利总额1000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卓某川、胡某隆等通过邀请人员加入群聊的方式招揽赌客,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组织网络赌博活动的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介绍,随着网络技术飞速发展,赌场的开设也向更隐蔽的网络空间转移。由于“网络赌博”突破了空间与地域限制,只需点击网络链接便可快速进入网络赌博平台,这使许多赌徒趋之若鹜。仅2021年,犍为法院就审结开设赌场犯罪案件21件,判处63人。(宋宇凡)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