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中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两起婚恋诈骗案

2021-12-14 10:53:23来源:三江都市报编辑:曾小清

曾经众里寻他千百度,如今“爱情”全不费工夫。你以为自己与爱共沉沦,实际上你早已落入了骗子设计好的“杀猪盘”陷阱。12月10日,市中区人民法院两案并审,依法对洪某等19名被告人以婚恋为由实施诈骗案进行一审宣判,19名被告人均犯诈骗罪,被判处六个月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三千元至八万元不等罚金。该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以及在犯罪中所起作用,对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

事情还得从2019年说起,当年10月,被告人张某与洪某结识后,为谋取非法巨额利益,共同预谋实施婚恋诈骗。

由洪某招募其同乡或同学多人充当“键盘手”,在网上物色单身男子,并将被害男子的身份信息推送给张某,双方约定事后五五分成。“键盘手”通过注册“伊对”“珍婚”等交友征婚网站,冒充女子在网上与单身男子联系,在通过加微信聊天获取对方信任后,以约见父母、确定恋爱关系为由,邀约被害男子来乐山见面相亲。

张某则负责接洽商户,以带人来消费返利、返点为诱饵,让商户提供烟酒、化妆品作为被害人的消费对象。同时,张某物色多名女性充当相亲女与被害人见面,带其到指定店铺购买高档烟酒茶等礼品进行消费,并承诺每单返利。此外,张某还邀约自己母亲、姨妈、干妈等亲属冒充相亲女的母亲配合相亲,并支付出场费。

据统计,从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洪某等19人诈骗团伙以该方式先后骗取被害人近200人,成功实施诈骗73笔,涉案金额约50.12万元。

法院一审认为,以洪某为首的19人诈骗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婚恋相亲事实,骗取被害人财物,其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法官提醒

婚恋关系是构成社会细胞、家庭单元的基础关系之一,应当是纯粹的、坚实的,部分人却利用或假借婚恋交友机会,骗取亲密关系人的财物,严重损害了社会交往的诚信基础。近年来,通过婚恋交友实施诈骗的犯罪屡见不鲜。很多犯罪分子利用婚恋关系假意交往,设置“温柔陷阱”,骗取被害人信任,进而编造各种理由达到骗取钱款等目的。

网络具有一定的虚拟性,通过网络实施的犯罪行为也是层出不穷,手段不断翻新。结识时间较长并不代表“熟悉”,在投入感情时,务必增强防范意识。在网络交往过程中,要通过线上了解与线下了解相结合的方式,在充分获取对方身份信息的基础上,再与对方开展进一步的交往,素未谋面而深陷情网很可能陷入情感骗局。在涉及经济往来时,应提高警惕、多加防备,避免财产损失。

如若被骗,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把材料以书面形式交至公安机关,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宋宇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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