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山市中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纠葛了20余年的涉执信访案件,当事人刘某和余某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2000年,市中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刘某诉余某拖欠工程工资执行一案,根据已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余某应当向刘某支付拖欠款4.9万余元。执行中,余某归还刘某欠款2.2万元后,就此杳无踪影。
日前,刘某赴法院申请恢复该案执行。由于该案至今已逾20年,当时的文书并未记载余某身份证号,其经常居住地已发生变动,刘某也无法提供余某如今的确切住址和联系方式,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办案法官马涛查询卷宗和材料后发现,余某当时虽住重庆市,但其籍贯为乐山市井研县,便立即前往井研县公安机关调取余某相关信息,最终确认余某身份及其联系方式、居住地址,法院随即对余某名下财产依法进行冻结,并通知双方当事人来院调解。
法官从法理上向余某释法,同时基于二人曾是朋友,又从情理上化解双方心结。当事双方都回想起当年一起做工程的岁月和友情,最终放下心结、握手言和、达成和解。至此,历时20余年的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近年来,市中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执信访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通过“减新增+消旧存”两手抓、两手硬的方式,涉执信访案件“治重化积”攻坚战已取得初步成效。(宋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