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DIY 5人妄想成“绝命毒师”

2021-09-10 10:08:39来源:三江都市报编辑:曾小清

8日,乐山市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某华等5人制毒持毒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某华等4人犯制造毒品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没收9万元至10万元不等个人财产;被告人潘某洪犯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处罚金5万元。

据悉,以陈某华为首的5人制毒团伙中,有4人为刑满释放人员,其中3人刑满释放不足5年。25岁的刘某从网上自学制毒并向陈某华透露其已掌握制毒技术。2020年2月,陈某华邀约刘某从成都来乐山共同制造冰毒,后刘某又邀约朋友高某加入该制毒团伙。陈某华出资租赁乐山中心城区某小区房间作为制毒场所,并让刘某网购制毒工具及原料,同时指使其侄子王某林从潘某洪处购买制毒原料麻黄碱。该制毒团伙利用购买的制毒工具及原料在多地开展制毒活动。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久,陈某华等4人在乐山中心城区出租房内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当场查获疑似制毒原料4548.41克、疑似制毒液体11528.68克,冰毒、麻古疑似物30克。同日,民警在世豪广场外将潘某洪抓获,当场查获冰毒疑似物96.58克,麻黄素疑似物13900克。所有疑似物经鉴定,最终认定2307.56克液体计入制造毒品数量。

法院一审认为,陈某华等4人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半成品2307.56克,潘某洪明知他人制毒而为其买卖制毒物品,5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制造毒品罪。潘某洪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96.58克,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5人的罪名成立。遂依法作出判决。(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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