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实施便民惠企新举措开辟“五大通道”助战“疫”

2020-02-12 09:44:2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刘若辰记者 余建军

四川在线乐山讯(记者 余建军) 日前,记者从乐山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以更加有力、有序、有效的举措支持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做好便民惠企服务工作,该局特制定出台便民惠企十五条措施,开辟“五大通道”助战“疫”,疫情解除后自动废止。

即:开辟医疗机构帮扶“专用通道”,全力确保始终“两个安全”;开辟环境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全力确保高效便民利企;开辟环境技术支撑“快速通道”,全力确保问题快速解决;开辟环境政策支持“特别通道”,全力确保企业正常生产;开辟生态环境服务“保障通道”,全力确保服务无缝畅通。具体为:

(一)实施专业对口定点帮扶。市、县两级抽调专人、成立专班,加强与卫健部门沟通联系,实时掌握区域内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建立台账清单,始终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医疗废水安全排放“两个安全”。

(二)强化医疗废物安全处置。主动服务、全程掌握医疗废物产生数量及收运需求,开辟新冠状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产生的医疗废物专门通道,实行专门包装,专门标识,优先收集,优先处置。

(三)强化医疗废水安全处置。主动加强与住建、卫健、水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和消毒处理装置的运行管理,加强医疗废水和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排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四)强化辐射安全服务保障。疫情防控中,医疗机构(含为应对疫情建立的临时集中收治医院)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应急增加CT、车载CT、移动DR等X射线影像设备用于肺炎诊断的,在保障使用场所满足辐射安全和防护相关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可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辐射安全许可手续。

(五)实行环评审批特事特办。在确保环境安全可防可控的前提下,临时应急病房类建设项目,报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因疫情防控需要新建、扩建医院(20张床位以上)、专业实验室、医药研发基地等项目,参照应急抢险工程管理,先建设、后审批。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机、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项目,简化环评手续为登记表,建设单位自行在备案系统备案。

(六)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市、县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人在主要条件具备、完成书面承诺的条件下,审批单位可先行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申请人在承诺期间内再补充提交材料,着力提高审批效率。市、县两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管理,指导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承诺事项。

(七)推行“非接触式”服务。市、县两级行政审批事项均采取网上办理,提倡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电话办等“非接触式”服务、“不见面式”审批,申请单位均可不提供纸质类文件或报告,也不需现场申请。

(八)强化环境监测服务力度。对医疗机构和疫情阻击战紧缺物资生产企业环境监测需求均优先安排、优先取样、优先分析。加强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及时通过传统主流媒体和新媒 体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环境质量信息和应急监测结果,保障生态环境质量和公众知情权。

(九)加大环境技术支持指导。制作医疗废物处置“明白卡”、医疗废水处理检查“操作手册”,无偿提供给相关单位。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开设“空中环保课堂”,为企业提供环保治理技术和信息咨询上的支持,对于生产企业有关技术问题,第一时间组织研究,提供解决方案。

(十)科学执行疫情期间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对医疗废水、医疗废物方面信访投诉、违法案件优先调查、优先处理。对医疗卫生机构因疫情防控需要发生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不予立案。对于疫情阻击战紧缺物资生产企业,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行为较轻、未产生污染后果的暂缓或免于处罚,对于违法行为严重的立案处理后暂缓缴纳罚款。

(十一)强化生产企业复产复工帮扶。对涉及疫情阻击战紧缺物资生产企业,特别是消毒杀菌化学品生产等环境风险较大的企业,加大复工复产现场指导力度。对涉及新型肺炎防控的药品和医用品生产企业,纳入保障类应急减排清单,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响应期间免于停限产。

(十二)强化重点治污原料保供。配合主管部门建立重点行业企业废水、废气处理原料调度台账,指导企业加大储备量,确保民生项目、疫情保障物质生产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十三)加大绿色信贷环境信用支持。依托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帮助环境诚信企业实行优先贷款、快速贷款,拓宽投融资渠道,扩大再生产。对凡需环境信用评价证明、说明等佐证材料的,一律网上第一时间办理。

(十四)开通疫情生态服务热线。即日起开通疫情期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便民惠民24小时专线电话,受理市民和企事业单位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咨询、投诉、举报。

(十五)实施专人包片指导。做实领导做表率举措,市局县级领导分区域对口联系县(市、区),县级局班子成员分区域对口联系乡镇(街道),掌握工作动态,指导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问题。

附:乐山市生态环境系统便民服务热线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2131721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2595996

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 2121883

乐山市五通桥生态环境局 3301264

乐山市沙湾生态环境局 3443611

乐山市金口河生态环境局 2715922

乐山市峨眉山生态环境局 5522904

乐山市犍为生态环境局 4259689

乐山市井研生态环境局 3712606

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 5662540

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 4602972

乐山市峨边生态环境局 5222301

乐山市马边生态环境局 452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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