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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纪委通报5起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

www.scol.com.cn  (2018-08-03 09:10:50)  来源:乐山日报  
编辑:刘若辰记者 甘国江  

8月1日,记者从乐山市纪委监委获悉,市纪委近日通报了5起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典型案例。

乐山市中区凌云乡双福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洪银、村委会原主任杨泽明利用集体土地申报退耕还林补助问题。2006年开始,王洪银、杨泽明商定以村组干部和村民承包双福农场124.31亩集体土地的名义申报退耕还林补助。2007年1月至2017年1月,违规获得退耕还林补助225620.2元,用于村集体开支。2018年5月,王洪银、杨泽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五通桥区金粟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干雄把关不严导致“死人吃低保”问题。2017年5月,干雄在负责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不仔细,未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导致磨子街社区1名低保对象已死亡的情况下,仍继续向其发放低保金长达13个月,共计3788元。2018年6月,干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错发款予以收缴。

峨眉山市龙池镇林业站原站长王韬审批不严导致错发退耕还林补助问题。2015年10月,王韬在审批龙池镇高万村退耕还林补助过程中审核不细、把关不严,导致2.5万元补助款错发,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王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错发补助款予以收缴并退赔相关人员。

犍为县孝姑镇东风村村委会原主任周大林制作虚假资料重复申报补助款问题。2016年,周大林租用贫困户土地修建的两口蓄水池已在2015年获得千亿示范工程项目补贴1万元的情况下,又制作虚假资料申报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补助32611.87元并发放贫困户。2018年6月,周大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峨边彝族自治县五渡镇葛村党支部书记彭维亮套取公益林生态补偿金问题。2014年2月,彭维亮经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一事一议”会议同意,采取虚列公益管护员工资的方式,从县林业局划拨的2011、2012年度公益林生态补偿金中套取6万元,用于农网改造土地和竹木赔付。2018年6月,彭维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退赔。(记者 甘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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