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海绵城市怎么建?请你来提意见

2024-03-08 10:22:39来源:乐山新闻网编辑:曾小清

为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增强城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日前,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乐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面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反馈意见或建议截止时间为4月5日。

海绵城市是什么?

海绵城市是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着手,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城市降雨径流,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对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海绵城市建设遵循生态为本、自然循环,规划引领、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叶李 摄

乐山海绵城市怎么建?

《条例(草案)》提出,城市新区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为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应当优先保护自然生态本底,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综合采用生态措施与工程措施,增强雨水的就地消纳和滞蓄能力,促进形成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

老旧城区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为城市老旧城区的海绵城市建设,应当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黑臭水体以及易积易涝点治理、管线入地、绿化硬化综合整治等工程建设,按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导则标准要求,分期分批进行改造,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

除此之外,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条例(草案)》明确按照下列要求建设海绵城市设施。

1、房屋建筑按照低影响开发要求规划建设雨水系统,提高雨水的积存和滞蓄能力。

2、行道路、广场、停车场和运动场等地面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当减少硬质铺装面积,采用透水铺装,并根据需要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改变雨水快排、直排方式,增强对雨水的消纳功能。

3、公园和绿地建设应当因地制宜采取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人工湿地、植草沟、雨水塘等低影响开发措施,增强海绵体功能,并为滞蓄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

4、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应当改造和消除城市易积易涝点,实施雨污分流,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应当经过岸线净化,沿岸截流干管建设和改造应当控制渗漏和污水溢流。

5、城市坑塘、河湖、湿地等水体应当合理有序开展水系连通,增强水体流动性和自我恢复功能,提高雨洪径流的调蓄调配能力。

6、工矿企业和工业厂区应当因地制宜建设雨水收集、净化、蓄存和利用设施。

对于擅自挖掘、拆除、改动、占用或者损坏海绵城市设施责任违反《条例(草案)》规定,单位和个人擅自挖掘、拆除、改动、占用或者损毁、穿凿海绵城市设施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刘春梅)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