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电鱼 沐川一男子遭了

2020-05-11 10:03:47来源:三江都市报编辑:刘若辰记者 龚启文

为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渔业资源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和相关部门的安排部署,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我市的禁渔期,在天然水域禁止所有形式的捕捞行为。然而,总有些人按捺不住躁动的心,在湖边、小河等不同水域偷偷捕捞,触碰法律“红线”。禁渔期内不收手,抓你没商量!5月6日,沐川县一男子夜间非法电鱼时,被联合巡逻的民警和渔政部门执法人员逮个正着。

5月6日22时许,沐川县公安局沐溪派出所民警与该县渔政部门执法人员在沐溪镇泥河村河流两岸联合巡逻时,发现河面上有一名男子在使用手电筒照明,疑似正在电鱼。大家立即分头包抄,将这名正在使用自制工具电鱼的男子抓获,现场查获各类野生河鱼10余尾。

经查,该男子姓邓,沐溪镇人。目前,邓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自制捕鱼工具被依法没收,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提醒,禁渔期内严禁非法捕捞,市民若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生态环境。(记者 龚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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