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公安破获系列花式捕杀野生动物案

2020-03-17 10:38:2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刘若辰记者 代玉巍

四川在线乐山讯(记者 代玉巍)  自制猎枪、弹弓、套鸟网……日前,乐山警方自疫情期间,成立专门设立了“打野”行动组后,近期通过走访调查,对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开展集中清查行动中收获颇丰,先后收缴野生动物631头(只)(含死体39只)、野生动物制品1件重89.5千克,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7头(只);收缴枪支5支、猎具2件。

2020年1月23日至3月12日,乐山公安机关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动中,共出动警力2900余人次、车辆900余台次,检查集贸市场1100余处次、餐馆场所1200余处次、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320余处次,巡查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通道230余处次;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头(只);开展宣传活动1.7万人次;成功侦破刑事案件8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查处行政案件6件,打击行政违法人员8人,罚款19300元。

沐川:村民自制猎枪、弹弓捕杀国家Ⅱ级濒危野生动物

3月4日,沐川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沐川县有一村民家在捕抓野生动物,并且家中还存有野生动物,接警后,执勤民警迅速展开侦查,于当日下午,沐川县森林公安局侦查人员对沐川县茨湾村一村民袁某某家中进行了搜查。据介绍,自2019年9月前后,犯罪嫌疑人袁某某在沐川县沐溪镇茨湾村老家附近先后使用弹弓和自制枪支猎杀野生动物。其中经司法鉴定后,被猎杀的疑似鹰类尸体为国家Ⅱ级濒危野生动物普通鵟,其余10只中有赤腹松鼠3只、灰胸竹鸡4只、棕背伯劳3只,均为为国家“三有”野生动物,有1只死体因形态缺失无法鉴定物种。

目前,沐川县森林公安局已对袁某某非法捕猎的野动物和作案工具依法进行查扣,同时犯罪嫌疑人袁某某因涉嫌非法猎捕国家珍贵野生动物罪被沐川县森林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其涉及的非法制造枪支的案件依法移送沐川县公安局,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井研:村民自制套鸟网保护庄稼竟捕杀了22只鸟

3月12日上午10时,井研县公安局周坡派出所联合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井研县千佛镇龙凤桥村村民郑某某的住宅进行搜查,在其房屋天台发现挂着疑似鸟类的腌制品,紧接着民警又在房屋对面田中发现2张套鸟网。据介绍,2019年10月初,郑某某准备在自家房屋对面田地里种植豌豆,由于经常有鸟儿来觅食豌豆,郑某某就在周坡镇街上购买了两张专门套鸟的网子,并将网子用竹竿布设在田中,从2019年10月初至2020年2月底,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先后非法猎捕鸟类22只(其中画眉8只、白头翁9只、八哥2只、斑鸠3只),并将非法猎捕的鸟类带回家中,剥皮腌制待以后食用。

目前,井研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郑某某非法狩猎案立案侦查,现已将村民郑某某非法猎捕的22只鸟类送检,鉴定其物种及保护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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