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重拳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2020-03-10 09:35:19来源:乐山日报编辑:刘若辰记者 罗曦

日前,乐山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四川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为依据,鼓励群众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说“不”,群众举报一经查实,将按《通知》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

据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医疗保障是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医保基金是群众的“救命钱”,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是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医保基金的监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去年,省医疗保障局和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四川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今年,我市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联合印发了《通知》,规范全市范围内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奖励资金设立、奖励标准,以及审批、发放程序,保证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通知》自2月20日起施行。

市民如发现有《四川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中所列举的五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可以直接向欺诈骗保行为发生地或机构(人员)所在地医疗保障部门举报,也可以向上级医疗保障部门进行举报。举报内容一经查证属实,最低奖励额度为2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记者 罗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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