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 “老赖”当场付清10多万元欠款

2019-10-16 09:40:09来源:三江都市报编辑:刘若辰见习记者 白建伟 记者 方方

近日,记者从峨眉山市人民法院获悉,面对一逃避、对抗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该院依法充分运用强制腾空、搜查住房、强制扣押车辆、强制传唤被执行人等措施,促使其依法履行给付义务,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2019年3月,峨眉山市某设备租赁站申请恢复执行杨某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的执行标的为支付申请执行人租赁费及租赁物损失费129863元,负担案件执行费1848元。该案首次执行中,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一辆汽车,及位于市中区的一套住房。随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过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分期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应支付的案款。但其后,被执行人并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后,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多次传唤被执行人杨某,他都拒不到庭,也不履行义务。

面对这样的“老赖”,法院当即启动对其被查封房产的处置。该被查封的住房处于装修停工、尚未入住状态。基于此情况,法院对该住房发出并张贴腾空公告,责令杨某限期腾空住房。

在其自行腾退限期届满后,该院立即组织执行人员及法警对住房进行搜查。但就在执行人员与法警赶到现场,启动搜查程序时,发现原来并不在此居住的杨某,竟在法院张贴腾空公告后,非但没有腾空房屋,反倒匆忙搬入其中居住,妄图对抗对其房屋的后续执行。针对“多戏”的杨某的行为,法院现场执行指挥人员立即停止搜查住房,将之前法院多方查找都不露面的被执行人杨某强制传唤至法院,同时将其名下车辆强行扣押至法院。

被抓到现行的杨某到庭后,峨眉山市人民法院马上向其阐明对抗、逃避执行行为严重违法,如果继续抗拒执行,法院将继续强制推进其名下车辆、房产的处置用以偿还其所负债务,并根据其在法院张贴腾空公告后,非但未腾空住房还重新搬入其中居住、抗拒执行的行为,对其处以15日以下司法拘留,并且保留移送追究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罪的刑事责任。

慑于法律的威严和法官对其行为的释理明法,杨某最终认识到其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主动认错悔错,并积极筹集资金当庭履行完毕了12余万元的欠款。(见习记者 白建伟 记者 方方)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