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汽车11天 行驶中4次突然熄火

www.scol.com.cn (2019-03-15 09:18:11) 来源:乐山日报
编辑:刘若辰宋宇凡 记者 甘国江  

2018年6月6日,消费者吴某在市中区通棉路某4S店购买了一辆汽车,在给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开启了人生新的烦恼:从购买汽车之时至6月17日,短短11天时间中,吴某的新车在行驶中突然出现了4次熄火,且熄火后伴随着刹车和转向功能失灵的情况。吴某在该4S店维修后也无法解决此问题。

考虑到车辆的安全性,吴某要求4S店退车,与商家协商多次无果后,向市中区消委会进行投诉。

市中区消委会棉竹分会接到投诉举报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于2018年7月19日进行调解。刚开始,消费者情绪激动,并由于4S店前期态度问题,强烈要求4S店换车、赔偿并赔礼道歉,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见此情景,调解员立即将双方分开,并耐心安抚消费者情绪,告知其拥有的权利和相关法律知识,使消费者情绪得到了缓解,与4S店达成如下协议:1、由4S店对该汽车进行新油试车,在试验并维修没有问题的状况下交由消费者使用;2、4S店在维修后加1箱油交由消费者使用,若再次出现自动熄火的情况,则考虑根据情况换车或退车。

经维修后,该车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同样问题,棉竹分会工作人员于2018年7月22日下午再次组织调解,达成一致协议,4S店同意退车并一次性补偿消费者2万元。

据市中区消委会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该消费者的车刚买了11天就出现多次安全性能故障,因此,对消费者退车的诉求予以支持。(宋宇凡 记者 甘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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