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

2020-09-02 09:06:34来源:乐山日报编辑:曾小清

昨(1)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乐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淑芳主持会议,副主任贾志华、袁加乐、张旭东、何金文,秘书长李安辉及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

副市长毛宁、胡国民,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法制委、预算委、城环资委成员和常委会有关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赵田辞去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议案,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专项工作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听取和审议了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2020年1—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紧转第3版)  (紧接第1版)关于乐山市2019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及2020年1—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乐山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作出关于批准乐山市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会议还书面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十一次会议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全市人大系统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全力以赴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的群众工作,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要以人为本、心系群众,发挥好人大机关的优势和职能,为全市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逐步恢复正常贡献力量;要精益求精、增强本领,不断提高地方立法水平,确保圆满完成“五年立法规划”任务;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推2020年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第六届中国(四川)国际旅游投资大会、第七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顺利举办。

会前书面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记者 戴余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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