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乐山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乐山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
《通知》明确,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在收费标准上,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公益属性,统筹考虑乐山市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具体为以45分钟为标准课程时长,10人以下班型36元/课时·人次,10人至35人班型24元/课时·人次,35人以上班型18元/课时·人次,收费浮动幅度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通知》指出,各培训机构可在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45分钟为标准课程时长,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原收费标准低于此标准的不得上调。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资料费、材料费等其他费用。
《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试行2年。试行期内,市发展改革、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收费政策评估和学科类校外培训市场情况,适时完善收费政策。此外,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收费执行全省统一标准。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本《通知》及相关规定执行。(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