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校园欺凌 打造平安校园

2021-03-10 10:15:16来源:三江都市报编辑:曾小清

——《乐山市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出台

近年来,媒体连续曝光了多起校园欺凌事件,引起教育部门高度重视。据悉,发生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是法治安全教育意识还没有入脑入心,没有真正普及到每一名师生及家长。

近日,乐山教育部门出台《乐山市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做好全面排查欺凌行为和事件、及时消除隐患问题、规范欺凌报告制度、加强教育引导、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等方面工作,进一步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努力打造平安校园。

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对欺凌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方案》指出,各地要紧紧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责任落实、宣传引导等方面,对属地学校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今年3月底前,全市中小学校要将“学校防范欺凌行为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电话”告示牌张贴在校门口,并对全校学生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和问卷调查,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及时查找发生欺凌行为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风险隐患,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同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较轻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要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及时给予心理辅导。

各地各校要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提高防治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并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强化预防机制,制定学校和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积极探索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信息员,发挥好法治副校长的作用。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教育行政、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工作考评,作为评优评先先决条件。

摸底、整治、督查

治理行动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据了解,防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摸底,各地各校进行全面部署,开展问卷调查和家访工作,摸清当前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并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针对摸排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依法依规做好欺凌行为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并于每年6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由市教育局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同时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考评内容,于每年7月底前完成。

《方案》要求,各地各校要把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成长的底线要求,切实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同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沟通联系,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积极构建综合防治体系,确保治理行动取得成效。(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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