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乐山市实验小学总支第一支部召开12月份民主生活会。此次会议以“学法知法用法”为主题,广泛开展学习心得交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与会全体党员开展“学法知法用法”心得交流。其中,杜平、宋吉红、彭剑英三位党员教师分别从各自工作实际入手,做了专题发言。
杜平老师在心得中谈到:学法,让我成为一个更懂法的公民。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争做学法、守法、用法的引领者,在实际工作中规范言行,并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与神圣不可侵犯,勇于同社会上的不良行为作斗争。作为新时代的教师,我们要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来补充自己的大脑,让自己的法律意识更强。如:教师法、教育法等一些基本的法规,这不仅有助于教师专业化队伍的形成,同时也有助于教师维护自己的权益,履行自己的义务。知法,提高了我依法执教的能力。依法执教,是教师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要在学校的实际教学过程中,不断的运用法律知识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做到防微杜渐,正确处理一些意外事故。使学生在老师的榜样作用下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让学生度过快乐的校园时光。认识到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都不稳定,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学生作为未来社会建设者的一支重要生力军,影响学生人生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因素必然是多方面的。用法,更好地促进了我的教学实践。作为一名教师,我们不仅需要树立正确的、科学的法律意识,以法律意识正确的理论为指导,更要勇于实践,在具体的学习生活实践中培养、形成和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在和学生接触的过程中,不断的完善自己的人格,提升自己的法律修养。
宋吉红老师则表示: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通过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通过学习,提升了学习能力,并力求在理解和运用上下功夫。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就,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作为一名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要有重点地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在工作能够熟练地运用。与法同行,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彭剑英老师就民法典中的平等原则分享了自己的学习心得。一要尊重每一个学生。我们不能因为性别、出身、身体缺陷、智力状况、能力大小等区别对待学生。二要公平对待第一个学生。对于学生而言,最基本的平等就是机会平等,我们应该给每一个孩子平等学习的机会,不能厚此薄彼。三要细处体现公平。比如说班级孩子的座位问题就经常让我们头疼,个别家长因为这个或那个原因,总想让学生坐在前排。我想座位是一样的,大家应该轮流坐,如果眼睛看不到就配眼镜,不能说你想坐哪里就坐哪里,这对其他学生不公平。同时教育学生学会尊重同学,不得霸凌,尤其是不能欺压弱小,最近班级的“防校园欺凌”主题学习也就是在践行民法典中的平等。
最后,校长赵清华同志对党员教师学法用法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再次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注重提升法律修养,学法意识入脑入心。二是继续加强依法执教,守法意识见言见行。三是落实法律宣传教育,知法意识到生到家!(张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