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中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出台

2020-03-04 11:23:21来源:三江都市报编辑:刘若辰记者 甘国江

3月1日,《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共28条,对四川省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不少网友称之为四川“史上最严”的《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昨(2)日,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祝志华为大家解读了《办法》,指出该《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院校、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管理,不论公立或私立,主要突出了预防为主、全程控制、属地管理、社会共治等。

“史上最严”规定四大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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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督促校长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校长负责制;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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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学校食堂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营利,大宗食品实行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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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了四个严禁:一是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二是禁止采购、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三是禁止学校食堂制售冷食类食品(水果除外)、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四是禁止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四季豆、野生蘑菇、鲜黄花菜、发青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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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了校门外50米不得有食品摊贩经营,非寄宿制学校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销售场所;学校应当购买涵盖食品安全责任的保险。

这些行为将被处罚

学校如果不执行《办法》规定,或执行不力的,将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民办学校投入不足、没落实校长负责制的,罚5千至3万。

学校没有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经抽查考核不合格,没有公开有关信息的,罚5千至3万元。

没有落实陪餐制度、违规对外承包的,罚5千至3万元。

家长怎么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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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们可以申请在有条件的学校进行陪餐,学生吃得好不好,让家长们也参与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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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厨亮灶”将成为学校标配,今后,不少家长们通过拿起手机打开APP,就能在线围观自己的孩子吃什么、吃得是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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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将统一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等,使投诉举报渠道更全面更畅通,家长们可以通过这些方式更便捷地参与到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中。(记者 甘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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