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非法集资 有奖!《乐山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试行)发布

2023-05-17 09:46:07来源:三江都市报编辑:曾小清

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及时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强化正面激励,切实维护全市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乐山市制定了《乐山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欢迎市民积极参与,多渠道搜集、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举报奖励 要符合这些条件

根据《办法》,其中明确举报奖励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举报人可通过来信、来访、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对本辖区内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举报。

《办法》提出,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这些条件才能获得奖励,即举报者提供本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举报内容客观真实,举报事实有基本的线索和证据;举报事项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举报线索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

有以下情形 不予奖励

但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即:匿名举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自行举报或授意他人举报;举报线索已进入行政处理或刑事立案程序,但对嫌疑人抓捕、追赃挽损有推动作用的线索除外;举报的内容与线索已经新闻媒体、网络信息等公开报道或披露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情形。

此外,同一事实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其他举报人提供的举报内容对案件查处或追查涉案资产有重要帮助的,可酌情给予奖励;同一举报人在市、县(市、区)举报奖励部门举报同一案件的,原则上由案件受理地给予奖励;对于跨区域非法集资行为,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在不同区域举报,且分别对该区域处置工作提供线索的,可分别给予奖励;两人以上(含两人)联名举报同一事实的,按同一举报进行奖励,奖金由联名举报人集体领取、自行分配。

而同一举报人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举报同一事实的,由最先受理举报地、部门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举报奖励 最高奖励5000元

举报奖励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分为四个等级。对被采用的举报线索给予奖励,按照线索评定等级发放奖金。一级线索奖金5000元,二级线索奖金2000元,三级线索奖金1000元,四级线索奖金500元。

根据《办法》,市、各县(市、区)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根据奖励决定,通知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的举报人领取举报奖励。举报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奖励,逾期未领取视为自愿放弃。

举报奖励原则上由举报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现场领取。如举报人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凭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及举报人授权委托书领取。  (吴薇)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