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银行卡余额再推销 女大学生被骗了?

2013-06-27 09:38:02来源:三江都市报编辑:王晶城

    昨(26)日下午,乐山师范学院大一学生彭玉称:25日,她在乐山城区嘉瑞财富广场某美容院购买了价值1880元的美容卡,事后回想起来,觉得自己被骗了。

    记者核实报道:昨日下午3点左右,记者见到了彭玉,她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大学生:工作人员“针对推销”认为自己被骗

    25日,彭玉和同学熊敏一同逛街,在嘉瑞财富广场,她们被某美容院的推销员叫住,该推销员称,上楼测试皮肤,可以根据皮肤状况,免费赠送宣传册上的护肤品小样。

    她们随即跟随推销员走进美容院,美容院里的工作人员接待了她们。

    工作人员首先给她们测试皮肤,并告知她们皮肤不好,需要清洁,她们同意了清洁,费用80元。工作人员告诉她们,她们请示了院长,这个价格可以免费。

    接着,工作人员询问要不要做整脸护理,彭玉想着自己的额头清理干净了,效果还不错,就答应了下来。

    这次做完美容下来,工作人员报价280元。同时,该工作人员还告诉彭玉,因为彭玉是学生,自己向院长申请,只需要200块,还送一片水晶面膜。当时彭玉身上只有100多元的现金,就决定刷卡。

    刷卡时,工作人员请彭玉查询一下卡上的余额,彭玉确认了卡上余额有4075元后,她开始向彭玉推销美容卡。

    最终彭玉购买了价值1880元的美容卡,含12次脸部护理,12张面膜。

    走出美容院,彭玉和熊敏聊天,得知熊敏在做完脸部清洁后付款的时候没有刷卡,而是付的现金。她认为,工作人员知道了自己卡里的余额再有针对性地推销,觉得被骗了,立刻回到美容院要求退钱,但美容院没有同意。

    美容院:消费者认同了产品货款入账不好退

    听完彭玉的讲述,记者陪同她再次来到该美容院。

    该美容院院长陈女士称,给彭玉办理的美容卡,是考虑到她是学生才享有的优惠,原本只送6张面膜,后来争取了才送的12张,而且,这个优惠名额是从贵州总公司调过来的,钱是通过POSS机打到总公司账上的,不是说退就能退的,还有,在购买美容卡的收款单据上,也有彭玉的亲笔签名。

    陈女士认为,彭玉当时是认可了美容院的产品和服务的。查看彭玉卡上的余额,只是担心顾客消费后认为余额不正确才要确认一下。

    对于彭玉坚持提出要退款的问题,陈女士说:“要是每个顾客没有任何理由就来退款,我们生意还能做得下去吗?”

    彭玉还提出来,当时推销员称要赠送化妆品,可是到后来没有赠送,陈女士回答她都用到她的脸上了,而工作人员则称,反正赠送了顾客也不会用。

    工商局:这种情况可以协商退款

    随后记者陪同彭玉来到乐山市工商局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科,科长宋正泉告诉彭玉,这种情况可以协商退款。同时他指出,彭玉在美容院办理的会员卡背面的条款里写着“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一些商家通过广告、店堂告示、会员卡等形式,规定自身拥有最终解释权,这种约定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以及对合同条款解释的权利,属于违规行为。“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特价商品恕不退换”,这些貌似合理的条款,实际都是商家为推卸责任而制订的“不平等条约”。(潘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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