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人社提醒:符合条件的劳动者 可领取高温津贴了

2023-07-07 08:56:19来源:三江都市报编辑:曾小清

昨(6)日,从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入夏以来,气温节节攀升,已进入发放高温津贴的季节。对此,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且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据了解,目前乐山市实行的高温津贴政策按照2018年发布的标准执行,高温津贴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14元,以当月工作时最高气温超过35℃的实际天数发放。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或违反其他劳动保障规定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另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用人单位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等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罗曦)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