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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正式启动

http://www.scol.com.cn  (2017-06-28 11:12:25)  来源:乐山日报  
编辑:刘若辰记者 戴余乐  

为深入贯彻健康扶贫相关指导意见,做好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会议精神,乐山市结合实际情况,正式启动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什么是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主要针对哪些疾病?能给患者带来什么实际优惠?记者针对一些热点问题,采访了市卫计局相关负责人。

九种大病获专项救治

问:哪些疾病是定点专项救治疾病?

答:根据相关实施方案,乐山市将从今年到2018年,组织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救治的对象为“健康脱贫管理数据库”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以及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

其中,共有9种大病纳入此次专项救治,包括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乐山市将充分发挥“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民政医疗救助、县域内住院费用全报销救助、医药爱心扶贫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的衔接保障作用,降低患者实际自付费用。

定点救治规范管理

问:患者如何获得专项救治,在哪里治疗?

答:为实现每一个救治对象医疗救治过程全覆盖,各县(市、区)卫计、民政、扶贫、人社部门将加强救治对象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以县为单位,采取分片包干到户的办法,发挥基层卫生计生队伍作用,统计患病人口、登记相关信息、建立大病专项救治台账,通过四川省贫困人口就医信息管理系统一次性填报贫困患者罹患重大疾病信息确诊表,每月底前更新填报治疗、费用信息反馈表。最后,有计划地组织救治对象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责任到人、逐一销账,及时上报、定期统计,实现每一个救治对象医疗救治过程全覆盖。

由11个县(市、区)人民医院承担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作为医疗救治定点后备医院。各定点医院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合理设置医疗服务流程,为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尽可能缩短就医等候时间。同时,配备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对大病患者实施医疗救治。

一般来说,定点救治要按照就近便民的原则,即原则上安排在县级医院。对确认需上转省、市后备医院治疗的,要及时上报,并按相关要求在规定工作日内完善转诊手续。

贫困患者实施“一站式”结算

问: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对贫困患者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将充分发挥“两保三救助三基金”的衔接保障作用,降低患者实际自付费用。

其中,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的病种,要首选基本医保目录内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等,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并实行单病种付费管理。同时,贫困人口县域内合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全报销、民政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的顺序予以保障,统筹使用医药爱心扶贫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对患重大疾病县域内确实无法解决并依规转至省、市级医疗机构的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报销后的个人支付部分,由医药爱心扶贫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予以一定救助。

另外,贫困大病患者在联网定点医院就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其发生的合规医药费用通过综合医保“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个人自付费用。其余部分由各保险、救助、基金经办管理机构直接向医疗机构支付,以确保救治对象方便、快捷享受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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