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出台若干“利好”措施 关心关爱防控一线医务人员

2020-04-17 09:03:39来源:乐山日报编辑:刘若辰记者 杨心梅

为切实关心关爱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弘扬乐山市广大医务人员甘于奉献、敢于担当的崇高精神,激励各领域人才在疫情防控中继续担当作为,4月15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印发《全面落实关心关爱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条措施》,明确从提高薪酬待遇、做好工伤认定和待遇保障、实施人才人事倾斜措施、维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加强医务人员服务保障、开展表彰(表扬)奖励方面切实做好医务人员关心关爱工作。

提高薪酬待遇方面,落实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疫情防控期间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一档300元/人/天、二档200元/人/天予以补助,其中,援助湖北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按600元/人/天予以补助。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对在疫情防控中承担重要职责、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和公共卫生等事业单位,核增不纳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额;相关主管部门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内部分配办法,重点向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特别是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倾斜,其中,参加援湖北医疗队医务人员在援湖北期间薪酬水平提高2倍。落实卫生防疫津贴政策,在疫情防控期间,执行范围扩大到全体一线医务人员。

做好工伤认定和待遇保障方面,开辟医务人员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绿色通道。对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工受伤的医务人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的当日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并尽快送达。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在2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位;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要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位。

实施人才人事倾斜措施方面,强化人才选拔推荐,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集体)等人才项目推荐选拔中予以倾斜。实施职称评审倾斜措施,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任现职期内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卫生高一级职称或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受到记大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表彰的,可不受工作业绩限制申报卫生高一级职称评审;参加疫情防控所取得的工作成果和贡献列入职称评价指标,作为加分项。援湖北医疗队和高风险区疫情防控的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内申报参加卫生副高级职称评审时,免卫生副高级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实施岗位聘用(任)倾斜,参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符合晋升岗位等级条件的,3年内按规定聘用(任)本单位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任)。加大公开招聘力度,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时,对参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维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方面,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等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做好对一线医务人员的心理干预和疏导,组建疫情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强化心理援助措施。合理安排一线医务人员轮休,做好轮班医务人员隔离保障。在不影响正常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对连续工作15天以上、日均工作10小时以上,或存在带病上岗、孕期超负荷工作等影响身体健康情形的一线医务人员安排休息。

加强医务人员服务保障方面,配齐配足防护物资设备,重点向疫情防护一线倾斜。加强医务人员及家属的服务保障,市内15家收费A级旅游景区,自恢复运营之日起一年内,向所有医务工作者免费开放。经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审定后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享受一次子女入学照顾。

开展表彰(表扬)奖励方面,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及时奖励,对获得嘉奖、记功、记大功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金。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受到集体嘉奖、集体记功及以上奖励或市(厅)级及以上表彰(表扬)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当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分别提高5%、10%。受到记功、记大功奖励或市(厅)级及以上表彰(表扬)的医务人员当年确定为优秀等次。(记者 杨心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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