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聚焦5个重点 专项整治房地产市场

2019-10-28 09:22:32来源:三江都市报编辑:刘若辰记者 吴薇

为营造良好的房地产领域营商环境,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乐山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聚焦诚信缺失、违规销售、商品房预(销)售、商品房交付和质量、公共租赁住房等5个重点,专项整治房地产市场。

诚信缺失

《方案》要求,加快推进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建设。及时收录房地产行业的失信单位和个人信息,加大对失信者的惩戒力度,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同时,要求实行信用等级差别化管理。对信用等级分值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提高预售监管资金使用拨付的额度、提供“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等激励措施;对信用等级分值低的企业,采取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提高预售标准、强化预售资金监管、加强销售环节巡察等措施重点监管。

违规销售

《方案》要求,对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行为,对建设项目证照不齐,对擅自改变规划许可内容、消防和人防审批方案等行为将进行查处。

并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擅自预售商品房认购、认筹、预定、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行为进行查处。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中,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行为进行查处。此外,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造册,纳入征信系统,提高房地产从业人员的素质。

公共租赁住房

《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建立完善“两清单、两机制、一公开”住房保障机制,即建立“房源”和“保障对象”清单,加快形成保障对象“标准动态调整”和“进退审核监管”机制,并通过多样化途径大力推进住房保障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杜绝在申请对象的认定方面弄虛作假、优亲厚友、失职渎职。

商品房交付和质量

《方案》要求,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应取得竣工验收备案书,符合买卖双方合同约定,前期物业管理及物业承接验查制度有效落实。

同时,还应明确质量责任承担主体,进一步加强分户验收程序监管,建立健全商品房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后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追责机制。

商品房预(销)售

《方案》中还严格细化了商品房预(销)条件。即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建筑6层(含6层)以下的商品房住宅项目,须完成封顶,建筑6层以上的须完成4层以上的结构工程(含地下室层数)。申请预售许可时,开发企业应出具土地出让合同供职能部门查验合同中约定的规划建设条件,严禁隐瞒、规避规划建设条件,严查提供虛假合同资料申请预售的行为,并严格资金监管。(记者 吴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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