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构建“3+1”现代产业体系 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www.scol.com.cn (2019-07-03 09:26:27) 来源:乐山日报
编辑:刘若辰  

各区、市、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先进制造业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构建具有乐山特色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定贯彻“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战略,围绕建设“产业强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创新驱动、融合带动,集群集约、绿色低碳,统筹协调、突出重点,把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培育壮大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加快形成以三大支柱产业和数字经济为主体的“3+1”现代产业体系,强力推动工业经济质量、效率和动力变革,构筑“产业强市”建设核心引领力量,为乐山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立足我市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发展定位,坚持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齐头并进,重点培育光电信息、先进材料、绿色化工三大支柱产业,构建乐山现代产业体系主体架构。积极发展资源型、技术型、融合型数字经济,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引擎。2019年至2022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左右,工业投资年均增长10%左右。力争到2022年,全部工业增加值达到1300亿元,三大支柱产业占全部工业比重超过60%,规模以上工业利润率超过6.5%。经过4年努力,“3+1”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市场主体活力竞相迸发,创新作为发展“第一动力”作用更加突出,绿色制造体系更加完善,工业综合竞争力迈入全省先进行列。

二、构建具有乐山特色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

(三)发展壮大支柱产业

光电信息。聚焦多晶硅及光伏、半导体及电子信息领域,着力完善产业链、做大生态圈,加快提升产业层次、技术水平和规模效益。构建“硅料—切片—电池—组件—系统集成”光伏全产业链,抓好产业链招商和以商招商,全力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加快向多晶硅高端领域进军,积极发展电子级多晶硅及电子材料,打造千亿级光伏产业集群,建设“中国绿色硅谷”。做大半导体产业规模,引进培育集成电路产业,加快推动乐山无线电、菲尼克斯等重点企业从半导体分立器件优势领域向集成电路拓展,加快推进半导体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建设,把乐山打造成为全省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全国半导体元器件产业基地。到2022年,光电信息产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

先进材料。大力发展高技术战略性新材料,加快推进传统材料新型化,加快建设全省重要的先进材料产业基地。高技术战略性新材料方面:充分发挥乐山在高纯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核材料、稀土材料、储能材料等新材料领域的技术、人才和研发生产优势,加快推进技术产业化、产品研发系列化、产业体量规模化。加快739所异地搬迁扩能,加快发展高强度高性能合金,大力拓展应用链条;加快碳纤维及制品和石墨烯及制品系列化、规模化应用,积极发展玄武岩纤维及复合材料;立足稀土产业基础,重点发展稀土深加工应用材料产品,加快规划建设四川稀土产业园,建设全国重要的稀土产业基地;积极扩展民用核材料生产应用规模,加快夹江核技术应用产业园规划建设和生产项目落地。传统材料新型化方面:立足产业基础、市场优势和规划定位,加快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以产品供给侧结构升级带动市场需求侧结构升级,形成新的竞争优势。集中力量推动冶金建材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钒钛钢铁、不锈钢,升级钒钛冶炼工艺、装备和产品,构建钒钛产业链,推进不锈钢制品产业向能源装备、港口装备方向转型升级发展;重点发展高品质水泥和特种水泥、高档建筑陶瓷、装配式建筑,加快构建以高端、优质、品牌经营、多功能为特色的陶瓷产业体系,扩大装配式建筑产业化规模,加快引进落地建材类行业性、区域性总部。到2022年,先进材料产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

绿色化工。坚持绿色高效、集中集约、循环发展,着力提升产品附加值和环境友好度,建设西部一流的产业基地和循环经济示范区。加快基础化工清洁化改造,着力推动制盐、制碱、制磷等环节加大技改升级和环保投入力度,降低物耗、能耗和排放,不断提升工艺技术装备和清洁化生产水平;推动精细化工高端化延伸,充分发挥盐磷资源优势和基础化工产业优势,深度开发利用资源,抓好产业技术升级和链条延伸,重点发展电子级、食品级精细化工产品和“植物保护产业集群”,推动有机硅、聚碳酸酯(PC)产业化,推进精细化工产业在五通桥基地绿色集聚、循环发展;推动产业链条循环化发展,把握“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三大原则,推动企业内小循环“变废为宝”、产业内中循环“榨干吃尽”、园区内大循环“化害为利”,着力构建耦合共生的生态工业网络,打造盐化工、硫磷钛化工、精细化工等多条循环产业链条。到2022年,绿色化工产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

在加速壮大三大千亿级工业支柱产业的同时,加快培育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以核电、水电和智能电网装备为代表的能源装备,以及节能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装备;抓住岷江港航电工程和“泸州—宜宾—乐山”港口群集疏运体系建设契机,加快引进发展港口装备、工程机械等临港装备产业;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及配套电池等核心装备制造,着力推进农机装备产品层次提升,丰富产品种类,打造全省装备制造产业新的增长极。到2022年,装备制造产业规模突破400亿元。

提升发展食品饮料、医药健康、纺织服装、浆纸一体化等特色轻工产业,建设全省重要的食品饮料基地,打造医药健康产业集群,高水平建设“中国工装面料名城(基地)”,打造全国一流的竹浆生活用纸生产基地。到2022年,轻工制品产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

(四)大力培育数字经济。强化数字经济发展支撑。制定乐山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出台《“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夯实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完善4G网络建设,形成广覆盖、大容量、高速率的优质4G网络,积极推进5G商用进程;推进物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完善NB—IoT网络覆盖;加快IPv6发展,加快实施固定网络基础设施IPv6改造。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依托宝德科技产业基础IDC云数据中心,完善科技平台、城市休闲、商务服务等配套,大力引进IDC项目,发展云计算、VR/AR(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人工智能等大数据相关产业,建设旅游呼叫和软件服务外包产业园、国内云计算和呼叫产业基地。全面深化产业数字化融合发展。实施智能制造工程,依托相关行业,开展智能装备、智能工厂(车间)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建设数字化、自动化生产示范线;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工业公共云服务平台,深入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推广应用,推进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加快农业产业在线化和数字化改造。大力提升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水平。加速开放数据资源,完善政务云建设,推进政府、企事业单位、运营商数据资源与互联网数据的开放融合,保障数据安全;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推进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实现政务服务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三、优化符合乐山长远发展的工业发展格局

(五)加速推进“一总部三基地”建设。乐山高新区聚焦“总部经济”,培育壮大电子信息半导体、医疗大健康、高新智造、现代服务业和数字经济“4+1”现代产业体系,打造“总部经济、创新高地、现代新城”三位一体的总部经济聚集区。五通桥基地聚焦“循环经济”,做大做强多晶硅及光伏、绿色化工等产业,打造全省循环经济示范区。犍为基地聚焦“临港经济”,做大做强装备制造和轻工制品产业,打造全省临港产业示范区。夹江基地聚焦“军民融合”,重点发展民用核技术应用、军民两用新材料产业,打造全省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区。到2022年,“一总部三基地”产值突破3000亿元,其中五通桥基地产值突破1200亿元。

(六)优化县(市、区)产业布局。制定园区主导产业指导目录。加强规划引领,综合考虑各县(市、区)产业、资源、区位、科技、人力、环境容量等基础条件和比较优势,引导和推动各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加强市、县联动,完善协调发展机制,推动县(市、区)产业协同发展,大力推进跨省、跨市、跨县(市、区)的“飞地园区”建设。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严格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管控,加强临江产业园区水污染治理和清洁生产改造。落实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七)推动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完善园区管理办法,支持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特色产业基地和智慧园区建设试点,推动园区特色化、专业化发展。推动园区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完善园区管理机构长效激励机制,探索灵活的用人和分配机制。探索市场化办园模式,鼓励推行公司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建设、运营或托管园区。鼓励社会资本在现有园区中投资建设、运营特色产业园区。

四、壮大支撑乐山“产业强市”的市场主体

(八)坚持“内培”育强。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工程,支持优势企业聚焦主业、做强主业,通过技改扩能、承接引进、整合扩张、战略重组、抱团发展、靠大联强等方式,提升产业链垂直整合能力,培育一批引领行业标准、拥有国际品牌、综合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大集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选聘市场化、管理契约化、监管规范化,做强做优国有企业。支持企业开放发展,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推动生产、市场、品牌和资本国际化。到2022年,力争培育百亿企业10户、中国企业500强2户。

(九)加快“外引”选强。突出重点招商,聚焦新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等高成长性产业,瞄准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和行业前3强企业,开展精准招商、上门招商,吸引大企业的区域总部、板块总部或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落户。突出链条招商,聚焦三大支柱产业集群打造,充分发挥龙头企业行业地位和“朋友圈”作用,围绕建链、补链、强链,开展以商招商,吸引产业链关键环节、“微笑曲线”两端的企业、项目、订单落户。到2022年,引进“553”企业100户以上。

(十)推动“小微”做强。实施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工程,培育一批专业水平突出、竞争力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积极融入“互联网+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企业上云”行动计划,加速培育新的产品、模式和业态。鼓励创办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大力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打造小微企业孵化成长优质环境。支持企业创新创造,着力培育一批科技型小微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行业“小巨人”企业。

五、增强产业创新发展能力

(十一)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出台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的实施意见、完善支持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提质行动和国家科技型企业倍增计划,加快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引导科技型企业建立完善研发投入专项制度,实施重点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行动,建立完善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机制,力争2022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新技术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十二)推进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实施产业公共创新载体建设计划,围绕产业创新发展共性需求,推动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联盟、产业创新中心等新型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创新网络节点建设,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主或联合建立研发设计机构,加大对国家级、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和工业设计中心的支持力度。

(十三)加强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攻关。聚焦三大支柱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实施强基工程,支持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加快实现重大突破。实施引领产业发展的技术攻关计划,在多晶硅及太阳能光伏、先进钢铁材料和建筑材料、民用核技术应用、军民两用新材料等产业领域,加大技术研发力度,着力破解一批瓶颈技术。

(十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探索建立具有乐山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推动重大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优先支持在乐高校院所科研成果就地转化应用。支持开展中试放大、技术熟化、工程化配套和产业化示范,大力培育创新产品,每年遴选支持10个重大创新产品。

(十五)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主动融入国家、省军民融合发展大局,以重点工程和项目为牵引,以夹江军民融合基地为主载体,聚焦核技术应用、军用后勤保障和通用航空等领域,加快推进民用核材料、核电装备、核医疗设备等民用核技术应用产业发展,大力支持碳纤维复合材料、石墨烯、伪装材料等军民两用新材料产业发展,加速构建产业集聚、结构合理、布局优化、核心竞争力突出的产业体系,持续推动“军转民”“民参军”双向转化,打造全省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

六、提升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能力

(十六)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政府推动、依法依规、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原则,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推进机制。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化工、纺织、铁合金等行业为重点,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加大产业政策、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执法监督和查处力度,依法依规推动落后和过剩产能退出,促进重点行业转型升级。

(十七)大力推动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开展重点企业节能低碳和节水专项行动及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深入实施工业能效、水效领跑者计划,推动重点企业开展能效和水效对标达标活动。加强资源综合循环利用,推动能源资源在生产环节、企业和产业之间的循环利用,拓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途径,持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十八)提升工业清洁生产水平。落实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引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料。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控制,在重点行业大力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鼓励企业实施生产过程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技术改造,配套改进生产工艺。推动重点行业开展清洁化改造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强制性和自愿性审核。全面推行清洁能源替代,提高能源清洁化利用水平。

(十九)加快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围绕设计平台建设、关键工艺突破、供应链构建三大领域,推动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开展绿色制造试点示范,创建一批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绿色工厂,培育一批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的绿色设计产品,打造一批覆盖全产业链的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大幅提升全市绿色制造总体水平。

七、健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金融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的工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整合国家、省、市级工业发展资金,大力支持三大支柱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集中资金支持重大项目,着力推进重大产业培育建设、布局优化调整、技术升级改造、创新研发平台打造工作。积极发展产业金融,制定推进产业金融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以多晶硅光电信息产业基金、数字经济基金为重点的市本级产业投资基金组建,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统筹财政存量资金和适度新增预算发起设立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积极争取省上基金支持,加大PE、VC等资本引入力度。

(二十一)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制造业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加大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和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完善从研发、转化、生产到管理的人才培养引进体系。实施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计划,打造优秀企业家人才队伍。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鼓励支持组建区域性、行业性产教联盟,支持应用技术类高校发展,建设一批生产性实训基地。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产业大军。

(二十二)加强项目用地保障。创新工业用地管理模式,实施差别化土地使用政策。支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区域产业布局要求的重大工业项目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省级重点推进项目所需用地计划的地方配套部分,以及其他市级重点项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在省下达市及扩权县计划中优先安排。鼓励盘活利用低效工业用地,工业企业在符合规划前提下,在现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或改造原有厂房、增加容积率,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传统工业企业转为先进制造业企业,以及利用存量房产进行制造业与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业融合发展,原制造业企业从事研发设计、勘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信息技术服务和软件研发及知识产权、综合科技、节能环保等经营服务,经投资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5年内可继续按原用途使用土地。

(二十三)深化关键领域改革攻坚。落实电力体制改革、水电消纳试点和直购电、富余电量、留存电量等市场化交易政策,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提高电力直接交易比重。支持产业园区、地方电网整体“打包团购”。对绿色高载能产业和新产业新业态实施精准支持。实施企业分级评价,依法依规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促进企业提高投资强度、亩均增加值和亩均税收。

(二十四)实施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支持企业主动对标,实施以智能化改造、高端化提升、集群化发展、精品化培育、绿色化转型为核心内容的技术升级改造。认真组织实施省列重点工业技术改造项目。落实省“零新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率先在“一总部三基地”试点落地,对审批目录清单外的项目实行先建后验承诺验收制度。提高政策和资金支持效率,统筹使用工业项目专项资金,集中支持重大技术改造产业化项目,改革支持方式,由事先支持改为事后奖补;实施政策倾斜与绩效评价挂钩,对技术改造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企业和项目,倾斜安排土地供应指标、调剂发展容量、落实优质生产要素、安排项目激励资金。

(二十五)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大力开展“乐山造”工业品牌市场拓展活动,支持特色优势产品走出去。深化产业链配套协作,开展供需精准对接活动,鼓励项目业主同等条件下就近购买使用本市产品、技术和服务。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扩大市场影响力。加强重点市场终端产销对接,有针对性地引导消费品企业进入供应链、配送体系和终端市场。支持工业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创新营销模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拓展营销渠道。

(二十六)推动产业全域开放合作。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贯彻“四向拓展、全域开放”部署。突出南向,强化与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经济区、南亚和东南亚国家的产业合作。推动“乐山造”产品出口、对外投资、产能合作“三位一体”协同联动,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加快推进地方半导体电子信息产业园区、保税物流(B型)等建设,夯实合作载体,借助西博会、科博会、旅博会、茶博会、药博会等拓展合作平台。用好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深化与浙江的产业协作。

(二十七)积极优化营商环境。贯彻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严格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继续按规定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等各项惠企政策,研究完善配套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政务服务互联互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厘清职能边界,加大力度清理强制企业付费参加考核、评比、表彰、赞助、捐赠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构建“3+1”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定期研究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各地要强化对本地工业高质量发展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上下协同、齐抓共管;市级各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完善统计监测、考核评价机制,制定三大支柱产业和数字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将工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指标纳入相关县(市、区)考核内容。

中共乐山市委

乐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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