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检察力量护航民营经济

www.scol.com.cn (2019-05-28 09:08:18) 来源:乐山日报
编辑:刘若辰记者 杨心平  

5月16日,乐山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工商联共同举办民营企业家座谈会,面对面倾听企业诉求,旨在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受到与会民营企业家代表称赞。这是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平等保护司法理念,依法打击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各类犯罪、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线、持续加强法治服务教育,全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乐山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营造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工作。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乐山“产业发展年”的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乐山“全域开放年”的实施意见》,紧密对接最高人民检察院11条意见,把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营造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权益的刑事犯罪,从严查处盗窃、抢夺、敲诈勒索民营企业财物的犯罪以及寻衅滋事、暴力胁迫等干扰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犯罪,201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批捕侵犯民营企业权益犯罪嫌疑人16人,起诉21人。深挖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201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4件,追赃挽损1200余万元,切实保障民营企业产权利益。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形成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多元格局。井研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化解某公司矛盾,挽回经济损失9万余元;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某公司民事检察监督申请后,依法提请省人民检察院抗诉,该案已发回重审。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结合“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民营企业销售劣质食品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书》27份,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引导民营企业守法经营。

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严格区分罪与非罪,201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对涉民营企业经济犯罪案件依法不批捕4人,不起诉11人。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方法,建立涉民营企业办案影响评估机制,制定合理防范预案,不轻易关、停、封企业。夹江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杨某某申请执行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申请人杨某某依据生效民事判决,请求该县法院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该企业财产未果。夹江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县法院“企业正处于恢复生产的关键阶段,待其恢复生产后即恢复执行程序”理由正当,遂启动办案评估机制,协调申请人与企业重新签订还款协议,既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又保障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好涉民营企业案件受理、办理及答复,确保对反映问题“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201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涉及民营企业信访案件47件,其中企业控告、申诉、举报案件25件,公民个人控告、申诉、举报企业案件22件。制定办案风险防控预警机制,认真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对涉及民营企业的劳资纠纷、工伤赔偿纠纷等案件,切实做到风险评估在前,坚持依法办案与释法说理并重,帮助民营企业化解矛盾。

营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建立定点联系制度,2016年以来,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长挂联13家重点民营企业,开展走访调研40余次,切实做好普法宣传、法律保障、权益维护等“三个服务”。延伸服务触角,做好涉案企业生产经营衔接工作,为破产企业盘活重组提供司法保障。井研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某机械厂拖欠社保案,联合法院、公安、信联办等部门召开清产核资专题工作会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为妥善处理清产核资提供法治保障。(记者 杨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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