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一审宣判 凶手被判死刑

www.scol.com.cn (2019-04-22 12:11:53)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刘若辰记者 吴晓彤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吴晓彤) 4月22日,曾轰动全国的“乐山女子绿心公园夜跑被害案”在乐山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李健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2017年12月15日凌晨,李某在乐山绿心公园内杀害了被害人王某欣,将其挖坑掩埋后,除携带王某欣的一部手机、一只金手镯、一只金戒指、三个金耳钉逃离现场外,经后期调查,李某还拿走了王某欣的一个苹果耳机。经权威部门鉴定,该耳机价值约220元,其内还含有被害人王某欣的生物检材,应按盗窃罪追求李某刑事责任。

在2018年10月24日第一次开庭审理中,被告人李某多次拒绝回答提问。在2019年4月9日第二次庭审中乐山市检察院补充起诉被告人李健盗窃受害者王某欣价值220元的苹果耳机,检方认为,被告人李健分别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应数罪并罚。面对补充起诉和审判长的提问,被告人李某也始终拒绝回答,并反复问审判长“被害者父母是否到庭”。法官告诉他,被害人父母是否到庭与案件审理无关。而被害人的父母都坐在庭审现场。

4月22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健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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