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全省第三

www.scol.com.cn (2018-12-14 12:21:57)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刘若辰记者 余建军  

四川在线乐山讯(记者 余建军) 今(14)日上午,乐山市环境保护局召开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媒体通气会,通报了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情况。

记者从会上获悉,乐山市2018年空气质量同比明显改善。2018年1-11月,乐山市主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31,全省排名第12位,综合指数同比改善12.35%,改善幅度全省排名第三位;优良天数273天,同比增加31天,优良达标率83.2%;PM10平均浓度68.3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8%;PM2.5平均浓度45.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4.3%。截至12月10日,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81天,优良天数率为83.6%,优良天数同比增加32天,超过省下达优良天数3天。

下一步,乐山将主要采取调整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深化机动车污染治理、深化扬尘污染治理、严控面源污染防治、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等7个方面工作措施。同时,全面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管控和城市道路的清扫保洁;督促企业制定“一企一策”,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立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今年秋冬季对重点企业实施24小时驻厂监督,确保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严格执行减排措施。会同气象等有关部门加密监测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采取市级包片、县级驻厂、乡镇守点的模式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督查工作,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指挥部组织市环保局等七个市级部门组成7个督查组对重点区县开展为期4个月的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确保各项攻坚措施落实落地。

会议通报了近2年来,乐山市迎接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整改的整改情况。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8年11月3日-12月3日对四川省开展“回头看”,其中,涉及乐山市信访件共140件,交办乐山市群众信访件139件,另有1件交省直部门办理。信访件相对集中于大气、水和噪音污染三个领域,反映各类环境问题198个。信访件集中领域的情况表明,群众高度关注自己身边的、显而易见的环境污染问题,维护自身环境权益、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不断增强。

为此,自去年8月中央环保督察以来,乐山市委、市政府领导主持召开会议研究环保工作81次、一线督察调研64次、作出批示480余件,强力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治。2018年以来,组织开展2轮全市全覆盖督查和5轮重点督查或专项督查,深入开展整改问题排查和督导,累计发现并“点球”交办生态环境问题150余个。截至目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33项整改任务153项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15项整改任务,108项措施,整改完成率分别为45.45%、70.59%;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383件信访举报案件已完成整改337件,整改完成率88%。

会上,乐山市环保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还就土壤污染防治法知识进行了宣传,以强化法治观念,树立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意识,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乐山市环保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王静表示,明年将继续坚持定期通报制度,让市民及时了解乐山大气污染防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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