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乐山讯(记者 余建军) 为切实做好乐山市中心城区政府购买民办幼儿园学位招生工作,向适龄儿童提供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5月22日下午,乐山市2017年中心城区政府购买民办幼儿园学位签字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在乐山五中阶梯教室举行。承接主体法人代表和中心城区参与竞标的民办幼儿园园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宣布了15所承接主体幼儿园承接的1000个学位数。会上,承接主体代表与市中区教育局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同时,发布招生信息,并提出相关要求。
记者从会上获悉,本次招生坚持免试入园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不得以开设特长班、特色班、实验班等形式变相遴选生源。招生对象为具有乐山市中心城区(泊水街街道办事处、上河街街道办事处、张公桥街道办事处、大佛街道办事处、通江街道办事处、肖坝街道办事处和柏杨街道办事处所辖行政区域)和牟子镇沟儿口村(含翡翠社区)户籍,年满3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且未被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录取的适龄幼儿。
凡符合招生报名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幼儿园报名,若多所并报,将被取消录取和参与“电脑派位”资格。若符合招生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该承接主体购买学位数,则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直接录取。若符合招生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该承接主体购买的学位数且增加数在原购买学位数的10%内时(含10%),报经区教育局同意并审核后直接录取;若增加数超出原购买学位数的10%时,报经区教育局同意后,则按原购买学位数的10%追加名额,该承接主体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会议要求,中心城区政府购买民办幼儿园学位招生工作要切实做到“六个统一”,即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公布购买学位数,统一发布招生公告,统一招生报名时间,统一进行“电脑派位”、统一公布录取信息。15所承接主体均不得提前登记和招录,每班班额不得超过30人,不准采取不正当行为进行招生,扰乱招生秩序。幼儿入园后,享受政府购买学位补贴期限为3年,即从小班入园至大班毕业,若因家长个人原因,中途转学的,不再享受学位补贴。
承接主体保教费收费按中心城区同类同期公办幼儿园的标准执行。伙食费(含点心费)收费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招收不足龄幼儿或擅自突破购买学位数。若发现违规招生或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将招生工作情况作为下一年度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招生报名咨询电话:0833—2134316。
附:2017政府购买学前教育学位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