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在公诉席上的人民检察官

2021-04-27 09:20:01来源:乐山日报编辑:曾小清

——追记“全国模范检察干部”沈纯明

沈纯明,男,1955年3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3月从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部队转业到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沈纯明到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后,始终保持和发扬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全身心投入检察事业。面对新的工作,他以顽强的毅力克服疾病困扰,刻苦钻研业务知识,虚心求教、大胆实践,很快从“外行”变成了“内行”。1984年,沈纯明任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科科长,成为该院带队办案的核心骨干之一。

从1983年至1989年,沈纯明带领起诉科同志审结刑事起诉案件973件1506人次,办案的数量、质量和速度都名列当时乐山市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榜首。

“超出原则、违背纪律的忙,谁也不能帮!”

坚守党心、服务民心、秉持公心、忠于良心,用公正诠释法律精神,维护司法权威——这是同事们对沈纯明检察工作的评价。

“超出原则、违背纪律的忙,谁也不能帮!”这是沈纯明给自己定下的规矩和原则,也是一个政法工作者坚持真理、维护法律尊严的体现。

1988年9月,沈纯明负责办理蔡某过失杀人案。蔡某的女婿曾为沈纯明精心治过病。蔡某向沈纯明打起了感情牌:“看在我女婿为你治病的份上,你就放我一马吧。”蔡某的女儿也两次找沈纯明说情,希望能够网开一面。

“人情归人情,法律归法律。你爱人给我治病的情义我肯定会记得,但我不能把法律抛在一边去讲人情。”沈纯明告诉蔡某的女儿,如果没有原则地讲情义,最终很可能都是受害者,“试想一下,如果另外有人给我说要重判你父亲蔡某,如果我不讲原则,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最终,沈纯明通过认真审阅案卷和了解情况,厘清了蔡某案件的来龙去脉,依法以“过失杀人”对蔡某提起公诉。经过沈纯明耐心说明,蔡某及其女儿也终于想通了。

1989年,沈纯明三姐的女婿张某因贪污罪在绵阳将被判刑。

获知消息后,沈纯明三姐的两个儿子都跑来找他说情,希望能利用其政法系统的人脉保住张某的性命。平日和蔼可亲的沈纯明却一脸严肃地告诉两个外甥:“如果政法机关的家属犯罪都搞照顾,法律还有什么用?如果你们再来说情,今后就别再进舅舅家这个门!”两个外甥听后默默地低下了头,此后再也没有提起此事。

带病坚持倒在公诉席上

沈纯明长期带病坚持工作。为了工作,他没有向任何人包括妻子透露过自己的病情。1983年春,他患病发高烧,在同事的再三催促下,才到当时的峨眉县人民医院检查,被确诊为肝硬化。

“你的病情已经恶化,必须到上级医院检查治疗。”医生很严肃地告诉沈纯明。但沈纯明请求医生为他“保密”,并以惊人的毅力照常工作。

1987年6月8日,沈纯明驾着摩托车与科室同事一道到罗目镇复查一件案子。途中,他的肝病发作,汗珠直冒,连衣服都湿透了,吓得同事再三要求他返城治疗。可沈纯明却忍住痛说:“老毛病了,一会儿就会好的,不要误了案子。”当天在罗目镇,他一直用手顶住肝部,坚持工作到把案情全部调查核实清楚,才返回。

1988年1月的一天,沈纯明发病昏倒在工作岗位上,经抢救才脱离危险。医生警告他:“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抓紧治疗,否则就没救了”,并再三叮嘱其到大医院进一步治疗。但沈纯明并未听从医生的话,为了尽量不影响工作,只到乐山市人民医院治疗一个月,病情稍有好转,便返回工作岗位。

不久,沈纯明的病就转为肝硬化腹水。他深知自己留下的时间不多了,更加忘我地去拼搏奉献。

1989年2月24日上午,沈纯明带病出庭公诉一起盗伐风景林木的案件。当他宣读完起诉书时肝痛剧烈,头上冒出豆大的汗珠,脸部痛得扭曲变形。沈纯明吃力地向身旁的审判长说:“我出去一下。”刚走到审判台左侧,嘴里便喷出鲜血,紧接着栽倒在地……

同年7月9日,经抢救医治无效,沈纯明过早地走完了他的人生历程,终年53岁。1990年,沈纯明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追记一等功;1991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追认为“全国模范检察干部”。(甘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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