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 民警逮个正着

2021-04-01 10:56:55来源:三江都市报编辑:曾小清

3月28日晚,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十一大队民警在仁沐新高速公路仁寿南收费站开展节前专项夜查行动时,查获一名酒后驾车的驾驶员。

当晚9时许,一辆号牌为“川ZSQ×××”的白色小车缓慢驶入仁寿南收费站入口,执勤民警依法对该车例行检查,车窗刚打开,就发现驾驶员脸色泛红,且身上散发着浓浓酒味。该车驾驶员余某主动承认自己喝了酒。随后,民警将余某带回警务室作进一步调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为61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

民警询问了解到,余某是沐川县人,和妻子长期在眉山仁寿务工,小孩托管在沐川父母家里。3月28日晚饭时,余某喝了一杯白酒,饭后临时决定独自驾车返回沐川,以便在清明节祭祖。他想着,只要上了高速公路,就没有民警检查了,哪知道在仁寿南收费站“恰巧”遇见民警查酒驾。余某对自己抱侥幸心理饮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民警对余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余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1000元至2000元罚款、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罗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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