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通桥区检察院与区自然资源局合力救助国家保护动物白鹭

2020-10-13 16:18:0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曾小清

10月9日上午,五通桥区检察院、区自然资源局、牛华镇派出所与沙板滩村民康会明,成功救助一只受伤搁浅在岷江河边的白鹭,并将其送至乐山市野生动物救助站。

救助现场,经乐山市检察机关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教育基地生态摄影师、“检影说法”主讲人丁华老师辨认,此小白鹭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丁华老师详细的向村民讲解如何辨认白鹭的保护等级,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精准解释国家规定三有保护动物是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

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三有保护动物20只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同时丁华对发现并参与救助受伤白鹭的村民表示诚挚感谢,并发动广大村民与检察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共建“同在蓝天白云下,人类动物一家亲”的生态理念,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营造和谐生态。(邹和英 漆毓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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