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华:抗洪一线的巾帼英雄

2020-08-27 14:49:4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曾小清

刘华,女,现年38岁,中共党员,现任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书记。

8月18日,受持续特大暴雨影响,五通桥区遭受百年一遇的洪涝灾害,政府立即启动1级防汛应急响应。

上午8点,接到上级指令以及安排部署,刘华第一时间到岗,冒雨在幸福村开展群众疏散等工作,有序组织党员群众抢险自救。此时,幸福村中已经开始渗水,但许多群众仍在观望,还没有意识到洪水的危险性,刘华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深感责任重大,向主要领导吴皓检察长汇报后,开始组织部分干警分别对观望人群进行劝导,尽量疏散群众向高处撤离。

上午10点整,洪峰开始过境,刘华在劝导过程中发现幸福村水位上涨速度极快,几分钟时间低处水位已上升到50公分左右,最深处未知,同时已经出现靠街房屋进水现象,撤离工作刻不容缓,此时围观群众开始疾呼:“家中还有老人、小孩被困楼上,还没有来得及撤离,帮忙救救人。”

时间就是生命。刘华将紧急情况立即向吴皓检察长汇报,请求增派人员展开救援。面对凶猛而来的洪水,刘华感觉必须立即行动,为了及时转移老百姓,她忘记了自己还是一名癌症患者,刚刚动了大手术,身体还在恢复期,毅然和老党员车华龙第一批进入齐腰深的洪水中,开始搜寻被困遇险群众,基本摸清被困群众老人及小孩所处位置,并迅速同其中自救的群众将被困楼上的一位老人安全转移到高处;随后同车华龙、司法警察刘桥和朱玉仙再次深入洪水,对其余被困群众进行救援,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最终顺利将8名老人、小孩等群众成功转移到安全地带,最大限度的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万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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