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存洗车费和会员优惠 换了老板就不认了

2020-07-09 09:45:31来源:三江都市报编辑:刘若辰章蕾 记者 甘国江

“我们预存在洗车店的钱,人家换个老板就不认了,你们要为我们主持公道啊!”今年6月1日开始,井研县消委会陆续接到10余名消费者投诉,反映该县某洗车店更换经营者后,不承认之前消费者预存的费用以及以前办理会员应享受的洗车优惠等权益。

接到投诉后,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查明,该洗车店两任经营者签订的转让合同中未明确有关先前会员充值费用及享受的权益事项,因而出现上述投诉。

6月2日和15日,井研县消委会组织洗车店前后两任经营者和消费者代表进行了两轮调解,最终当事方达成一致意见:一、现任经营者认同会员预存的费用及赠送的费用;二、现任经营者继续按前任经营者承诺的收费标准进行服务,并保证消费者应当享受的会员折扣;三、原经营者一次性支付现任经营者2万元,作为对会员提供服务的经济补偿。

经过此次调解,最终为120名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约35000元。

说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井研县消委会工作人员表示,上述洗车店通过预收款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洗车服务,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洗车等服务的义务,如果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洗车等服务的,应当按照实际的履行情况,扣除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后,退还消费者预付款剩余费用,并且应当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标准支付消费者预付款利息和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提醒

近年来,预付消费市场是投诉的重灾区。投诉集中在预付式消费较多的娱乐健身、美容美发、餐饮住宿、洗车服务等服务行业。其中,部分经营者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发生关门歇业、易主、跑路等情形,既不继续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也不采取其他善后措施,造成消费者后续的追款之路漫漫无期。

因此消费者在预付消费时,一是要保持理性的心态,要从多方考证商家的综合信誉信用状况,不要冲着大额优惠一次性购买较大额度预付卡,优惠越大,风险越高,尤其是刚成立、开业的新店一定要谨慎办理;二是切记要和店家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纠纷争议解决机制;三是要妥善留存合同(协议)、发票、转账记录等证据材料,为日后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依据。(章蕾 记者 甘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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