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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通报4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www.scol.com.cn  (2018-08-10 10:02:35)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刘若辰  

四川在线乐山讯 据乐山市纪委网站消息,日前,乐山市金口河区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金口河区安监局长汪学斌、水务局总工程师彭松等人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6月,金口河区水务局牵头实施的“五小水利”项目工程分别在该区吉星乡、和平彝族乡、永和镇的4个村开工建设,2017年2月竣工验收。由于区水务局前期论证不充分,选址不合理、建设监管不到位,导致一半以上的蓄水池不能蓄水,没有发挥蓄水灌溉作用。2018年5月,区水务局时任局长汪学斌、时任规划建设股股长彭松、和平彝族乡桠溪村时任村主任张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金口河区和平彝族乡副乡长赵海波、和平彝族乡迎春村党支部书记祝天贵执行政策走样问题。2016年6月,和平彝族乡迎春村村民凌立刚、勒格机梅享受彝家新寨政策修建房屋。在建房过程中,迎春村党支部书记祝天贵发现凌立刚、勒格机梅违规修建,但祝天贵未将该情况及时报告乡政府。同年12月,由于凌立刚、勒格机梅新建房屋墙体厚度不达标,区住建局对其验收不合格,并要求整改。2017年1月,和平彝族乡政府在农户建房验收不合格情况下,未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即发放了每户3万元的补贴资金。2018年5月,赵海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祝天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金口河区吉星乡副乡长李仕洪执行政策走样问题。2016年3月,吉星乡同心村3组建档立卡贫困户倪运刚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修建房屋。在建房过程中,同心村“两委”发现倪运刚违规修建,并向吉星乡分管副乡长李仕洪报告,李仕洪未进行有效督促整改。同年12月,区住建局因倪运刚修建的房屋未按标准修建,验收不合格,并要求进行整改,吉星乡政府在倪运刚整改未到位的情况下,向其发放9.1万元补贴资金。2018年5月,李仕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金口河区农委办主任陈登华、区财政局工作人员白文林等人履职不到位、乱作为问题。2016年1月,共安彝族乡新建村180亩精准贫困户魔芋种植示范基地项目经批准正式实施,项目总投资62.8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论证不充分、监管不严格、群众利益保障不到位,导致项目两年夭折。2018年5月,区农委办主任陈登华、区财政局工作人员白文林、共安彝族乡新建村党支部书记高治安、村主任王联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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