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规划出2020年市中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2020-01-20 10:22:1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刘若辰记者 余建军

四川在线乐山讯(记者 余建军)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春节临近,到处洋溢着热热闹闹、红红火火过新年的节日氛围。

日前,记者从乐山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了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的污染,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移风易俗,倡导社会新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乐山中心城区规划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政府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

一、在乐山市市中区通江街道、绿心街道、海棠街道;乐山大佛景区;全福街道及牟子镇绕城高速内侧;大佛街道、苏稽镇、棉竹镇、水口镇部分区域;乐山市明月公墓、乐山市人民公墓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其中:水口镇水口场社区、徐月村、谢村村、原金坝村范围;苏稽镇饶坎村、楠元村、卫东村、双红村、新联村、勤业村、顺江村、徐浩村、红专村、青峨村、倒拐店村、石鼓寺村、雷坝村、新桥街社区、沙嘴街社区、苏稽街社区、原杨湾乡集镇建成区;市中区大佛街道碧山路社区、龙泓路社区、大石桥社区、篦子街社区、任家坝村、钓鱼台社区、明月村、鞍山村、永安村、凌云村、棕桥村、大佛坝村;棉竹镇张埔儿村、高坝村、袁坝村、九百洞村、棉竹埔社区均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二、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婚丧、喜庆等活动时,应当提前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六、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欢迎您共同参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发现违规燃放行为请拨打110或向相关执法部门举报。举报电话: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110)违规经营烟花爆竹举报电话:乐山市市中区应急管理局(2158337)

八、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各项规定,并主动劝导外来亲戚朋友严格遵守。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提醒: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会受到处罚。为了让乐山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美好,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清新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乐山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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