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绿色金融发展实施方案》出台

www.scol.com.cn (2018-11-27 09:07:34) 来源:乐山日报
编辑:刘若辰记者 吴薇  

日前,乐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乐山市绿色金融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根据《方案》,乐山市将给从事节能环保和服务项目的“绿色企业”打通多条金融信贷的“绿色通道”。

总目标

建成四川省绿色金融示范市

根据《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乐山将积极融入全省“一核一带多点”绿色金融空间格局,加快建设绿色金融点。到2020年,绿色信贷占比达到15%,绿色信贷年均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全市绿色企业累计实现债券融资60亿元、股权融资2亿元。全市绿色A股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累计达到50家。

此外,将在全市构建强制性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与商业性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相结合、保障较全、运行良好的保险市场机制。逐步提供与环境风险、气候变化、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相关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有效发挥保险在经济补偿方面的有效作用,力争建成四川省绿色金融示范市。

怎么做

“6条路”助力实现总目标

为确保实现总目标,《方案》确定了“6条路”,即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推动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积极发展绿色保险、丰富环境权益融资工具、推进绿色金融开放发展、完善绿色金融发展配套机制。

《方案》提到,引导全市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绿色信贷目标,逐步建立绿色信贷专业化体系,简化绿色项目贷款审批流程。按照绿色信贷行业、企业和项目的准入标准,将绿色信贷标识嵌入信贷管理系统,推进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绿色金融供需信息共享。对入库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定期遴选、认定和复核,严禁“洗绿”行为。

《方案》还提到差异化信贷政策,也就是区别对待“绿色企业”的贷款。引导信贷资金投向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以绿色金融推动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反之,严格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限制高污染、高耗能等产业行业发展。

此外,《方案》还要求建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和重大环境风险申诉交流制度。(记者 吴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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