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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环保督察青峨屠宰场整改见成效

www.scol.com.cn  (2018-02-01 10:07:58)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刘若辰记者 余建军  

四川在线乐山讯(记者 余建军) 1月31日,记者会同乐山市市中区环保局、农业局、水务局等有关责任单位,前往市中区苏稽镇青峨村,实地探访了由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一家屠宰场侵占河道建设及屠宰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峨眉河问题的整改进展。

青峨屠宰场违建平台边墙及房子拆除前

青峨屠宰场违建平台边墙及房子拆除后

据了解,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2017年8月至9月驻川督察期间,接到群众反映乐山市青峨屠宰有限公司屠宰场侵占河道建设及屠宰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峨眉河的问题。市中区接到此交办件后立即安排相关区级领导和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经市中区水务局调查核实,乐山市青峨屠宰有限公司屠宰场位于苏稽镇青峨村8组峨眉河左岸,占地面积6亩,总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设计屠宰能力10万头/年,实际日宰量250头,猪肉主要供应乐山城区和苏稽市民,属于市中区重点定点屠宰场。该公司2013年4月因原址扩建猪圈、房屋违法问题,被依法处以1万元罚款并限期拆除了新修的砖砌体。2016年,按照市中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换发证工作要求,该屠宰场需进行升级改造,在改建过程中占用河道面积约2.5亩。为此,2017年9月7日,区水务局作出行政处罚,并送达《水行政处罚决定书》(乐中水罚字〔2017〕3号),责令该企业对浸占河道部分在汛期后2017年10月30日前自行拆除,并处行政罚款5万元。

经市中区环保局、农业局调查核实,2016年9月,按照市中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换发证工作要求,该屠宰场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且2017年3月其处理后的外排屠宰废水经监测未超标。区环保局于2017年8月29日接案后赓即对其外排屠宰废水进行了现场取样送检,经监测,化学需氧量(190mg/L)、氨氮(85.4 mg/L)、悬浮物(121 mg/L)三个指标不达标。针对该公司超标排污行为,市中区环保局于2017年8月30日下达《立案决定书》(乐中环立字〔2017〕90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乐中环责改字〔2017〕81号)、《责令限制生产决定书》(乐中环责限字〔2017〕10号),责令其即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限制生产,并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整改达标后方可排放,并于9月18日对其罚款8515元。2017年9月3日,区环保局对其处理后的屠宰废水进行复查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未超标。

目前,相关单位已建立起对乐山市青峨屠宰有限公司屠宰场的长效监管机制。苏稽镇加强了对该公司屠宰场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力度,安排专人定期对其开展日常巡查监管。区水务局加强了日常巡查监管,确保其不得再出现占用河道建设问题。

区农业局副局长杨宝云告诉四川在线记者,全区共有10家屠宰场,年设计屠宰能力50万头,实际宰量30万头。目前,已安排驻场检疫员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区环保局总工程师雷应军表示,全区共有31家企业已纳入2018年“双随机”执法重点监管对象,其中就包括有该公司屠宰场在内的4家屠宰场,需要加强监督管理。

该公司负责人颜志林表示,问题出现后,公司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整改工作,按要求对占用河道部分进行了全部拆除,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屠宰废水经监测结果符合要求。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强化环保意识,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废水处理,做到达标排放,不污染环境。在场的几位村民均表示,经过此次环保督察整改,周边环境已经好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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