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热点问题答疑解惑

2022-05-23 09:49:45来源:三江都市报编辑:曾小清

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离职后如何继续缴纳医保费?城乡居民医保重复缴费了,能退费吗?近日,乐山市医疗保障局收集整理了部分市民关心的医保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问: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离职后个人如何继续缴医保费?

答:1、须先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参保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后,由用人单位医保经办人员为其办理停保,参保人应在3个月内接续医保关系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待遇不受影响;未在3个月内接续医保关系的视为重新参保,医保待遇等待期为6个月。

2、可直接申请参加居民医保。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到相应县(市、区)(户籍所在地、常住地、学生学籍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居民参保登记手续,并按要求缴费。

由于居民医保不设个人账户,在暂停职工医疗保险后,原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继续使用。

问:城乡居民医保重复缴费了,能退费吗?

答:参保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缴费后,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者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进入待遇享受期后不予退费。

问:乐山市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答:在2015年12月31日前初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实际缴费满15年,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在2016年1月1日后初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实际缴费满20年,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问: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后,缴费已满15年或20年,但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这期间还需继续购买医保吗?

答:累计实际缴费满15年或20年,但参保人未达到退休年龄,自此至参保人退休的这段时间需要继续购买城镇职工医保。

问:参保人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但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还没有到15年或者20年的,该怎么处理?

答: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城镇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已满5年,但未达到15年或20年的,可以一次性补足缴费年限。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实际缴费未满5年,应逐年延长缴费满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规定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补足缴费年限。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到乐山市的人员,缴费年限按乐山市规定执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5年的,应在乐山市逐年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5年后,可以按规定一次性补足缴费年限。

问: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答: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在生育、流产当月(含当月)前已连续不间断足额缴费满12个月,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用人单位生育津贴。因缴费费率不同,对财政供养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津贴;对非财政供养的企事业单位人员,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的工资不重复享受。

生育津贴报销流程:参保人员或单位经办人员提供就医人员出院证、生育服务证、单位银行账号、户名及开户行名称,到参保地医保生育保险窗口即时办理。(罗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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