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给员工买社保已申请强制执行

2021-02-26 09:49:23来源:三江都市报编辑:曾小清

2月1日下午,家住五通桥区的石先生拨打“12345”心连心服务热线求助称,五通桥区石麟镇某企业从2018年7月开始就没有给员工正常购买社保,但是每个月都要扣除个人缴纳部分,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接到市民求助后,市心连心服务中心随即将事项交由五通桥区人民政府核实处理。

2月3日下午,五通桥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工作人员李小成通过电话向徐先生回复称,早在2020年5月9日,五通桥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便对该企业启动了清缴程序。按照法律规定,从启动清缴程序开始6个月后,该中心于2020年12月1日依法向市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的申请。市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已于2020年12月14日作出了准予执行五通桥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于2020年5月9日对该企业作出的《责令限期补缴社会保险费通知书》的行政裁定书。2020年12月22日,该中心持行政裁定书等资料向五通桥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的申请。五通桥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已于2021年1月5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执行中。

在法院强制执行期间,按照“转一补一、退一补一”原则,允许该企业先为解除劳动关系、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补缴社会保险欠费。

徐先生对回复表示满意。(曾梦园 白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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