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违法行为 货车驾驶员一次性被记27分

2020-05-14 09:30:19来源:三江都市报编辑:刘若辰记者 罗晓玲

一名驾驶员的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满12分,驾驶证就会被交管部门扣留,驾驶员须重新通过科目一考试才能拿回驾驶证。近日,民警在乐雅高速巡逻时查获一名驾驶员,其因3项违法行为驾驶证被记27分!

11日中午12时许,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五大队民警在乐雅高速上巡逻时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高速公路上以40公里/小时左右的速度行驶,有些可疑。民警对该车驾驶员进行检查时,驾驶员磨磨蹭蹭,以各种借口拒绝出示证件。最终,他从驾驶室拿出的却是B2驾驶证,而按规定,持A2驾驶证才能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称自己正准备去考A2驾驶证,因准驾不符,路上也就开得慢。

随后,民警查询发现,该驾驶员驾驶的车辆已经过了审验期,该驾驶员称:“这辆车是前不久花4万元买的,因为没钱了所以打算拉了这批货再去审车。”民警还发现,该车的车牌号竟然不是这辆车的,问其原因,驾驶员一时答不上话来。

据了解,目前,该驾驶员因“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型”“驾驶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3项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2700元的罚款、驾驶证记27分的处罚,该驾驶员还将面临行政拘留20日以下的处罚。(记者 罗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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